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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湯森彈彈劍脊:“我沒戰過小三,但小三也是妞,所以歸根結底看語言藝術。”
“你當這是泡妞?”
“沒錯!兩個以上的妞很考驗公共關係學。”湯森嚴肅地說:“不過我能搞定。”
“這話你別出去說,否則我不承認自己認識你。”看到湯森眼中的狐疑,英格瑪做出鄭重說明:“這劍今後歸你,可以放心用——原主人早被我幹掉了。”
英格瑪這話讓人聽來刺耳——這算贓物吧?要不然乾脆就是兇器?
“實際使用,才是最好的練習。”當代大師的思維跟常人差距好大,他抬起手,指著不遠處的小村:“現在,拿起你的武器,先去給我清場!”
“我就知道,沒白拿的好處。”
看看不遠處的村子,湯森抱怨一句,提著劍去了。
這邊鑄劍試劍,旁邊三人早就看到眼紅,特別是瑪西亞,帶小蘿莉窮兇極惡的直撲過去。英格瑪無奈,只得一一補給她們,菲斯特也沒被落下。
他那柄造型修長、通體遍佈細白波紋的長劍名為承風,應該是承風泛波的意思。這種特別適合他的裝備,肯定是當代大師早早預備下的,所以菲斯特很鄭重的道謝。
大家忙完,回頭一看,發現湯森已經走遠了,正不緊不慢的沿小路前行。
“他居然不等我們!怎麼換了路線?”瑪西亞拔腿就追。先前大家都會避開小路,不過看湯森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樣,她不好高聲打擾,只能問菲斯特。
“湯森似乎明白了大師的用意,”菲斯特輕聲解釋:“他要從防守最嚴的地方進去。”
“這種戰術會激怒對方,會遭到最強的抵抗啊……”這道理連小蘿莉都懂,但馬上她就真的懂了:“湯森有意要挑起最強烈的反撲?”
“大概……不是……湊巧吧!”菲斯特遠眺前方的湯森,感覺很無力。他知道湯森有的是才華,也知道使用他的代價很大——殺敵之前,湯森很可能先氣死友軍。
比如現在,如果湯森手裡沒劍,就跟那些晨間溜達的路人毫無區別。行走姿態跟平常一模一樣,標誌性的散漫充盈周身。
即使手中有劍,他也沒好到哪去。猙獰醜陋的劫難劍被他隨意拎著,一會在肩上靠靠、一會往腿上拍拍、砍草劈枝剔石子之類的遭遇也不缺。
在他手裡,劫難有一絲劍的尊嚴?甚至連馬鞭都不如啊!
要到什麼時候,他才能正經點認真點?
“大家記得保護好自己。”菲斯特無奈搖頭,腳步加快。
雖然猜不到湯森的想法,但廝殺中靠近些總是沒錯的——菲斯特正在嘗試著定位,無論政局戰場,他都要為自己和湯森準確定位,好互為補充,也好消弭衝突。
湯森此時的想法很簡單,一句話:英格瑪不是好東西!
至少這混蛋偏心,他給瑪西亞和小蘿莉的絕對防禦非常奢華,時效過去之前,不管什麼異能都傷害不到她們;菲斯特的防禦異能是城牆級的,異常堅固;但給湯森的異能卻只是個掩飾,還是接近到百米之內就會失效那種——標準的大路貨,憑它,能到達衝擊位置都算走運。
湯森感嘆:人生,就是不公平!
湯森沒想到遠處的英格瑪也同時為自己發出感嘆,內容絲毫不差:人生,就是不公平!
因為前面的村子裡,有極端不公平、後果極端嚴重的意外等著湯森。這一切是英格瑪親手促成。此時,當代大師站在一棵大枯樹低下,兩手攏袖,目光靜謐。
沒人能在他身上看出異樣。
赫赫有名的當代大師,自然能把眼中殺機藏起來、藏得很妥當。
之前,英格瑪是個正常的、很關懷湯森的長輩。但在三天枯坐之後,英格瑪卻變成比光輝教會和所有使徒加起來都要危險的敵人!
因為某種苦思的結論,英格瑪需要湯森去死。
這不是說笑、也不是試煉、更不是演習!
小路盡頭的死亡陷阱,它正等待著湯森的光臨。讓湯森戰死在爭取榮耀的道路上,以一個勇者的形象存留在別人記憶中,這就是英格瑪最大的讓步、也是他出於愧疚和惋惜的補償。贈劍給湯森,也是為了幫他塑造這個勇者形象。
為了撇清自己,英格瑪要借死敵的手完成此事,所以湯森不能活著從村子裡走出來。在湯森出發之前,英格瑪盡心竭力的教導他武裝他,但那只是為了進一步避免別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