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陋的棚戶內每天要為工廠主做七、八個時辰的工。更有奸商趁機採用放高利貸、爛發股票等等卑劣手段來吸取民脂民膏。背信棄義、賄賂、欺騙等等醜陋行徑充斥著這個國家。他看到道德在金錢面前淪喪。
面對這一切身為明帝國最高司法長官的張慎言雖然很想改變現狀但卻越發覺得力不從心起來。因為他手中的《大明律》已經不能適應這個國家經濟生活的發展了。《大明律》雖脫胎於《唐律》但其立法思想卻源於“明禮導民”、“崇尚簡易”等儒家傳統精神。對待工商業向來以抑制為住缺乏調整新興的工商業的能力。於是如今各府法院在處理民間的商業糾紛時大多采用商會的“判例條規”來解決。這就更加大了商會對律法的影響。當然孫露認為自己是效仿英國建立灰腳法庭推行判例法;張慎言卻認為孫露效仿的是幫會“刑堂”推行的是“江湖規矩”。
雖然意識到了明朝法律與現實生活的嚴重脫節。但張慎言卻將一切的問題都怪罪到了孫露的推行新政上。於是這個曾經大力支援“恤商政策”的老學究轉眼間就成了抗擊新政的先鋒。為此他曾多次向隆武帝上書要求“清吏治,除奸商”恢復古制。但隆武帝始終對自己的奏請含糊其詞。因為真正掌控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