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部分(2 / 4)

小說:閨中記 作者:風格1

說話間便出了書院,三人分別。

雲鬟自上了車,只因沈妙英方才那一番話,不免又想到不該想的一些事,忙竭力壓下。

可難免心頭煩亂,舉手亂動了會子,無意中碰到袖子中的紫檀木腰牌,才緩緩回過神來。

忽然想起:夏夫人既然命秀妍道謝,自然是知道了她從中使力了,可她卻是如何知道的?

那一日雲鬟親臨城外,憑著記憶中所知那種種,仔細比對,終於確認了先前土坡坍塌的具體之處,果然找到了夏秀珠跟曹白的屍身。

正是因為找見的及時,此刻的屍體仵作尚能檢驗,否則過了三年,屍身面目全非,無法確認本來身份,自也無法定案。

當時巽風隨護,連在場的刑部公差都認不出她。

夏夫人因何竟會謝她?自然不會是因白樘洩露的緣故。

畢竟白樘那人,一諾千金,又同她擊掌盟誓,雲鬟紋絲也不懷疑此點。

然而關於曹府此案,雲鬟不知的是,她所做的,其實遠不僅是指點找到屍身而已。

前世,雲鬟並未進鳳儀。在那些女孩子們的捉弄下,夏秀妍的荷包便好端端地失蹤了,夏秀妍找不見荷包,哭了一場,從此倒也罷了。

她並沒有機會聽見那些流言蜚語,也並沒有回到府中苦鬧質問,荷包丟了,自然不曾因為搶救而傷了手。

若不是夏秀妍大鬧,若不是她重傷,夏夫人就不會因此觸動心事,失了隱忍,大哭一場後,在宣平侯府求於雲鬟。

而另一方面,若非夏秀妍重傷,夏夫人痛哭失聲,夏御史也不會因為這雙重刺激,觸動心事,而暗中去見白樘,請求白樘“主持公道”。

可是對白樘而言,他其實早就盯上了曹墨跟宗正府的馬啟胥。

自從由儀書院林稟正之事後,白樘一直都格外在意此種案情,先前只因方荏身份非同一般,林稟正自知公正無望,才做出那些事來。

然而“八議入律”,等閒又怎能被掀動?連皇帝也不能首肯。

而自白樘提議將“禁止蓄養孌寵”入律之後,不多久,正有人向都察院檢舉說:宗正府馬啟胥私買良家子,虐待致死。

馬啟胥惶恐之下,便賄賂曹墨,想要把此事壓下。

殊不知這一切,白樘早就一清二楚,他之所以並未動手,只是在等一個合適時機而已。

對於夏秀珠跟曹白的無故失蹤,白樘也暗中命人調查。只不過一來因曹墨行事隱秘,二來,卻是忌憚夏御史。

夏御史對他這個妹婿十分信任,又因此事涉及兩家聲譽,“家醜不可外揚”,他便執意不肯再查下去。

那天,夏御史取來找白樘,竟一改往日態度,求白樘徹查此案。

夏御史也不再在乎此事是否張揚出去,可是要此案入刑部的唯一要求,就是一定要先找到夏秀珠——不論生死:生要見人,死要見屍。

所以當白樘無意從季陶然的口中聽出端倪後,便不惜親自登門,同雲鬟私談。

也之所以如此,當刑部的人青天白日裡去監察院傳喚曹墨的那一刻,夏御史就知道了:白樘必然是找到了致命的證據。

若不是夏秀珠的荷包失而復得,若不是她傷了手,若不是夏夫人疼惜女兒,悲從中來……

若這一切沒有發生,這件案子就會如曹墨所願,就如此偃旗息鼓了,三年後東郊那兩具屍體,也不過只是無名屍身,流落義莊而已。

白樘自可以將他定罪,然而定罪的理由卻並不是“殺人”,而只是“瀆職”而已。

所以白樘只是在等一個最佳時機,能“雷霆一擊”,讓曹墨永不翻身的那一刻。

當崔雲鬟在東郊點出埋屍之地的那刻,他等待的那時刻終於降臨了。

可一切的翻天覆地,僅僅是因為那個尋常日子,在鳳儀書院內,崔雲鬟多說了一句話:我不會揭破此事,只要你們把東西還給她。

這日,季陶然來至侯府,跟雲鬟相見了,不免說起曹墨之事,因低聲問道:“妹妹,你同我說,是不是你幫著白叔叔,才找到死者屍身的?”

雲鬟問道:“胡說什麼?跟我有什麼干係,你哪裡聽來的話。”

季陶然摸了摸頭,道:“自然不是從別人口中聽說的。”

雲鬟心頭一動,悄然相看,季陶然對上她黑白清明的眸子,笑道:“是清輝這樣說,我因疑惑,才來問你。”

雲鬟見果然如此,因問:“小白公子為何這樣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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