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0部分(2 / 4)

小說:侯門紀事 作者:那年夏天

麻和驢肉焦香味道還是撲到人面上。王爺跪下來:“請皇上恕罪,這是當地最普通的小吃,百姓們以它為生。元皓吃的開心,就是臣沒見到他,也會送回來。因他年紀小,他沒考慮這東西名字不好聽。”

皇帝嗅著香味隱然食指大動,聞言不以為然:“百姓吃的東西,名稱肯定入不了御膳房選單,恕你們父子無罪,你對朕說這是什麼。”

“驢肉火燒。”鎮南王回答過,小心打量皇帝面容。

不是王爺過於小心,而是往宮裡去的東西,一要品相好,二要名稱吉祥,三要……宮中稀奇古怪的規矩本就很多。驢肉這名稱,又不是上得檯面帶口彩。

皇帝倒沒有什麼,當值的太監皺起眉頭,上前來進言:“請皇上看看也罷,再不然,您用些阿膠也就是了。”太監認為這東西不雅。

皇帝對他不悅:“你小心太過,再來阿膠是什麼東西?驢皮不是嗎?阿膠能進上,朕就不能吃口肉?”命他把火燒和肉驗看過,送到御膳房加熱送來。

鎮南王點出來給太監:“這一包是驢肉,這一包是火燒,重新烤來由我來夾。”

太監接過去了,另一個大包袱開啟。一樣的油紙用麻繩包得緊緊的,解開一個,紅色的小棗得到解脫,擠落幾個出來。

也不用水洗,鎮南王就在這裡吃了一個,權當他此時是個驗看的人。雙手掬上,送到皇帝面前。

“這是太子殿下一行和臣等為皇上娘娘、太上皇太后挑揀,每包九十九個,願皇上娘娘,太上皇太后福壽安康,長長久久。”

皇帝開懷大笑:“好。”

金絲小棗是貢品之一,宮裡的只會比鎮南王的好,不會比鎮南王送來的差。但親手所撿,長長久久的話,令得皇帝異常開心。鎮南王吃了一個,皇帝也想這就嘗上一嘗。

但當值太監又來懇請,再掃皇帝一回興致,收起一包鎮南王說太子親手所揀,驗看過,拿下去清洗再送上來。

胭脂似的一盤,擺在案几上就成一道風景,讓得皇帝和鎮南王的談話也更熱烈。

皇帝已問過鎮南王匆匆和太子一行見面,他的小棗是街上現買匆匆而揀,但信件不能匆匆而寫得詳細,要看信得等幾天。

太子的信件大多是快馬來回,說不好明天就會過來。但自從他們上路以後,皇帝加意要看的,反而是孩子們信件。

孩子們稚氣的描述路上見到的人文村莊,湯麵大包子裡放的什麼,又是多少錢一碗,在皇帝看來更加真實。都知道孩子們不會過多粉飾不是嗎?

太子、大學士等也不會粉飾,但再用孩子們的信來做個對比,孩子們說的話還是質樸。

沒有信,皇帝就讓鎮南王細細的回他看到的。鎮南王卻不能細細的回,因為他還要把飛虎將軍交待的差使送給太上皇宮中。就只把主要的細細的說。

比如林允文鼓惑多少人心,京中大天教主一到,就地說法,又有多少人幡然悔悟。

比如宋團練怎麼兇惡,太子殿下如何英勇不懼,殿下救下當地官員。

再比如加福手下有一堆將軍,飛虎將軍自稱嚇得住飛豹,吃得下飛鹿,另有飛鳥將軍有把小木刀出借……皇帝聽得津津有味。

御膳房送來加熱過的驢肉火燒,鎮南王借這個機會小心提醒:“回皇上,臣還要去見太上皇太后。”皇帝訝然失笑,然後怪一怪元皓:“全是飛虎將軍鬧的,朕只想聽他的故事,竟然把太上皇太后也一定想聽忘記。”

鎮南王也笑,把給皇后的東西留下,帶著給太上皇和太后的東西往內宮去。

離開御書房後,沒有人的地方。有個侍候他一起進宮的隨從小聲回話:“奴才到御膳房打點,讓他們把新鮮的芝麻椒鹽在火燒上撒一層。”鎮南王撲哧一笑:“你小子會侍候。”隨從謙虛幾句:“小王爺吃個餅也要掛念皇上娘娘,太上皇太后,奴才們粉身碎骨,也得讓侍候出好來不是。”

這奉承恰到好處,鎮南王有了自得:“是啊,元皓大進益了。”

……

“元皓大進益了,”皇帝自言自語,他的手裡捧著剛送來的火燒。

火燒這東西,是烤出來的。冷涼以後再加熱,上面芝麻的香味一樣出來。跟新打的相比口感稍遜,但又加一層芝麻椒鹽,完全可以彌補不新鮮的不足。

驢肉加熱一下,反而料汁入得更好。夾在一起,皇帝吃得誇獎不已。吃一口火燒,誇一聲元皓。元皓送來這個,無意中打中皇帝的念想。作為皇帝,他無時不掛念百姓們吃飽穿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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