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部分(3 / 4)

小說:魂斷大明 作者:生在秋天

執行得當,皇帝可以成為文臣和太監之間的平衡者,左提右挈,收相互制約之效。然而情況並不能經常如此。幾十年前就曾出現過劉瑾這樣權傾朝野、劣跡昭著的太監,後來的大太監,馮保更是和張居正聯手,一時威力無窮。

當時,馮保既與張居正關係密切,而惟一足以駕馭他的皇帝又正值沖齡,因時際會,他就得以成為一個不同於過去“無名英雄”式的宦官。當然,在小皇帝萬曆的心目中,絕不會想到他的大伴正在玩弄權力,貽害朝廷。馮保給人的印象是平和謹慎,雖然算不了學者,但是喜愛讀書寫字,彈琴下棋,有君子之風。他之得以被任為司禮太監,也有過一段曲折。原來在嘉靖時期,他已經是秉筆太監之一。隆慶時期,他被派掌管東廠。東廠是管理錦衣衛的特務機構,乃是皇帝的耳目,根據過去的成例,管廠者必升司禮太監。而由於他和大學士高拱不睦,沒有能夠升任這個太監中的最高職位。直到萬曆即位,高拱被逐,他才被太后授予此職,此後二人通力合作,建立了名噪一時的“萬曆新政”,這便是秉筆太監的厲害。

但內閣的設立是客觀的需要,司禮監的勢力則是出於皇帝主觀的需要,儘管他們的權力被後人稱為有宰相之實,但從制度上可看出內閣、司禮監都沒有掌握獨立的相權,而是被皇帝成功地分成兩個部分,成為明朝皇帝集中皇權的兩個政治砝碼,它們各居一端,在皇帝的控制下,保證了皇權的集中和正常執行。即使皇帝疏懶、年幼或無能,這兩個砝碼也沒有改變平衡機制的能力。明代大多數皇帝深居宮內,卻能夠維持統治,這不能不歸功於這種平衡機制。有其利則有其弊,明代監閣體制在發揮其合理功能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在國家政治方面產生出宦官之禍等負面影響。

隨著後來的太監和皇帝的關係越來越好,其權力幾乎大過了內閣,就如明熹宗事情的超級大太監,魏忠賢,此人透過太監魏朝介紹投入王安門下,頗得信用。對他來說,這是一個重要的轉機。光宗朱常洛只當了 一個月皇帝就病死了。他生前寵愛選侍李氏,要她照料皇長子朱由校。李選侍恃寵驕妒,不許朱由校與他人交談,逐漸控制了他。朱由校即位時只有十六歲,李選侍欲繼續控制朱由校,讓他留居乾清宮。御史左光斗、給事中楊漣及閣臣劉一憬等倡言移宮,幾經爭執,李氏被迫移居仁壽殿。這一事件稱“移宮案”,與萬曆時的挺擊案、泰昌時的紅丸案合稱“三案”。 “三案”本身對魏忠賢的命運不會發生多少影響,但一些閣部大臣對“三案”態度曖昧,引起言官們的猛烈抨擊,門戶之見,朋黨之爭愈演愈烈,給魏忠賢造成一個十分有利的客觀環境。

而熹宗皇帝自小由李選侍撫養,對她有依戀之情。這種關係被官僚們強迫中止,會使他對有關官員產生反感,而把感情移向其他人,諸如他的『乳』母客氏和宦官李進賢等人。

王安死後,魏忠賢升為司禮秉筆太監。此後平步青雲,拉開了中國歷史上最昏暗的宦官專權的序幕,一時廠衛之毒流滿天下,一大批不滿魏忠賢的官員士子慘死獄中;一大批無恥之徒都先後阿附於他,更有某些阿泱之臣到處為他修建生祠,耗費民財數千萬。他自稱九千歲,排除異己,專斷國政,以致人們“只知有忠賢,而不知有皇上”。明崇禎繼位後,打擊懲治閹黨,治魏忠賢十大罪,命逮捕法辦,自縊而亡,其餘黨亦被徹底肅清。如此大的勢力,幾乎是達到了太監權力的頂峰了。

明代內廷十二監為司禮監、內官監、御用監、御馬監(後稱尚駟監)、司設監、尚寶監、神宮監、尚膳監、尚衣監、印綬監、直殿監、都知監。十二監下設有四司八局,四司為惜薪司、寶鈔司、鐘鼓司、混堂司。八局為兵仗局、巾帽局、針工局、內織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銀作局、浣衣局。合稱“二十四衙門”。除專司清洗內廷衣物、便器的浣衣局外,其餘二十三單位皆設於紫禁城內。朱元璋即位初期,各監各局編制約百人,至明中後期,多數監局在各省州縣,皆派駐直屬宦官,主管與宮內需索有關的業務,並監視疆吏民情以密報內廷,宦官人數達數萬人。

第13卷 540章:監軍

許霆正愁沒機會見到燕王,此刻如此好的千載難逢的機會,他豈能放過,但秉筆太監雖地位較高,但不得皇帝應許,終生不得出入深宮,這次若非發生胡患,只怕他當真不得出入京城。這次胡患,朝廷雖派遣宋忠、蕭琴鎮守山海關,但各朝各代武將『亂』國的歷史或多或少對當權者產生了影響,他們一面防著武將,一面又利用武將,尤其是那些邊關武將,他們作為邊疆大吏,手握重權,一旦生了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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