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寒霄躲了躲,一邊把賬本藏到身後,另一手執筆潦草寫:二叔稍等,我看這賬本有一點眼熟。
方伯爺狐疑,道:“——眼熟?各家日用賬的模子差不出多少,或是你無意中看見過類似的罷。”
——從隆昌侯書房偷出來的日用賬,二叔也覺得差不多嗎?
“你——”方伯爺壓低了聲音,目中狐疑之色變濃,“你連這也知道?你跟那小賊確認過了?”
——沒有,那小賊認不得幾個字,我問不了他多少話。
方寒霄滴水不漏地繼續寫:這是我猜的,因為我看見了砸在地上裂成幾瓣的硯臺。
硯臺這種東西,當然是出現在書房的可能性最大。畢竟隆昌侯府裡又沒有啞巴,不需要像方寒霄一樣把文房四寶擺得到處都是。
方伯爺臉色繃緊。
他心內實在緊張。
他如此重視這本賬本,原因也正在此處。
當然蟊賊有可能進過隆昌侯書房之後,又偷到廚房去,可正如方寒霄說的那樣,他揣塊肉出來都比偷人家的日用賬有用,這賬本會和硯臺同時出現在蟊賊手裡,最合理的解釋只有一個:都是他從隆昌侯書房裡偷出來的。
而隆昌侯府除非吃錯了藥,才會把廚房的賬本收到主子的書房裡去。
方伯爺感覺自己的聲音都緊了起來,他努力控制著:“——霄哥兒,你還在哪裡看過這樣的賬本?你好好想想。”
方寒霄在明知賬本不對的情況下,仍能提出來他看過,那這裡面一定不如他原來想的那樣簡單。
方寒霄慢條斯理地翻著,微微皺眉,好像在努力回想。
方伯爺這下也不打斷他了,他敏銳地意識到,新的突破口可能就在他眼前。
他認準這賬本里一定藏了隆昌侯見不得人的秘密,帶著這個針對性去解謎,摸到了一點光亮,但離柳暗花明還是差了不少距離,就算完全解開了,拿這麼一本賬冊去證死隆昌侯,他心裡也沒那麼有底。
而且他時間也不夠充足,如果在他解謎之前,隆昌侯府就發現了自家失竊,那他就被動了。
因此他需要旁證,及時而有力的旁證。
方寒霄終於把賬本翻完了,提筆。方伯爺忙注目過去。
這一回方寒霄的字寫得有點慢,也有點猶豫:揚州蔣知府一案,二叔可曾耳聞?
方伯爺不解點頭:“聽過一些。”
年前鬧得很熱鬧,不過外官知府貪汙,與他全無干系,他聽過便也罷了,沒有認真做什麼瞭解。
方寒霄慢慢寫:從蔣知府處搜出來的那本賬冊,二叔知道嗎?
方伯爺又點頭:“知道。”
就是因為這本賬冊,把鳳陽應巡撫拉下了水。他運氣好,快脫身了,留下手印的師爺卻是完了,合謀販賣私鹽事發還誣賴上官,自己的命是別想了,牽不牽連家族都不好說。
方寒霄落筆:其格式,似與該本相似。
方伯爺用力眨了下眼,他震驚,恐怕自己眼花看錯:“什麼——真的?!”
方寒霄點了點頭。
他那日在隆昌侯府借放火將周邊人手都調走,私入隆昌侯書房時,原沒抱著一次就能找到賬冊的信心,結果不多久就在一個暗格裡發現了這本賬冊,翻開一看,似曾相識的格式,讓他電光火石般想到了曾見過的蔣知府的那一本,並由此斷定這就是他要找的東西,他沒多耽擱,立刻帶了出來。
——隨後他自己也露餡的事就不必多提了,他不是神仙,終有疏失之處。
方伯爺的呼吸變得急促,青黑的眼圈都彷彿放著光芒,他禁不住一把伸手抓住了方寒霄:“霄哥兒,這可開不得玩笑!你說得可確實真麼?你沒記錯?!”
他連連發問。
方寒霄低頭寫:見過蔣知府那一本賬冊的不只我,二叔如有懷疑,可去與於憲臺再做確認。
這案子就是於星誠辦的,於星誠當然最為清楚。
這下方伯爺信了大半——他和於星誠沒打過交道,但聽過他的名聲,何況於星誠就算不如傳聞的那樣公正,他也沒有必要在這種事上撒謊,賬本像不像,兩本擺一起一比就出來了。
這時候各家的私賬不可能有統一的格式,說是差不多,那就表示必然有差的地方,蔣知府和隆昌侯兩個看似沒有干係的人能差到一起去,說不過去。
必然有鬼。
但方伯爺還是想確認一下——於星誠不會說謊歸不會說謊,他總得去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