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部分(2 / 4)

小說:暗黑大宋 作者:蒂帆

巾、毛袋、毛襪,直錢五貫與了。”

有人說中國古代有毛衣毛巾嗎?

這個怎麼說呢,毛巾與後世毛巾樣範差不多,但材料肯定有區別,毛衣也非是後來的毛衣。

它主要還是以麻與絲為主料,搭配少量羊毛或駝毛製成的布料,比較厚,羊毛與駝毛比例也很小,多了織不起來。

並且因為無法絞成真正的線,感覺上毛茸茸的,所以也叫毛衣毛巾毛襪,也會起到一些保暖作用。

當然,這種毛衣毛巾並不是王巨所想的那種,也就是後人眼中的毛衣毛巾。

就是這玩意兒,價值五貫。

成尋的翻譯也買了毛頭巾、毛沓、革手袋,三樣共花了一貫五十文錢。

整比後世貴了二十倍,並且還是不合格產品。

鳳翔府特產的絛,也就是茸毛帶子,長兩丈,粗三四寸,價值十貫錢。

北宋末年,慶州有聰明人,發明了用手捻出的毛線,但這個太麻煩了,於是索性學習福建路百姓,讓小孩子用手捻那種不合格的毛線,再織成布,然後一匹只重十四兩的“毛線布”價值四百貫鐵錢,那時鐵錢與銅錢兌換比是一比十到一比二十之間,也就是價值二十貫到四十貫錢,一兩毛線價值一貫半到三貫錢!

就是這種笨重的手捻毛線技術,現在還沒有出來。

一張禮佛毯或坐氈,若是秋冬賣價值三十多貫錢,春夏“胡亂賣了者”,還要十五貫錢,並且其中多是陝西冒牌西夏的禮佛毯,正宗的西夏禮佛毯一般人還買不到。

一匹冬天蓋在床上的氈,面積與一匹絹大小的,質量好的也要賣到二十貫錢,差的也將近十貫。

所以往稅務上引,大夥還能不明白嗎?

如果將祖陽這個作坊扶持起來,那怕一年只生產兩千床氈毯,一床只售十貫錢,僅是往稅與過稅,官府就可以徵得一千多貫商稅。況且還有百姓售羊毛時的稅務,不向祖陽徵稅,但百姓總要交一個百分之三的往稅吧。

況且王巨準備進一步扶持祖陽,打算刻意從鹽州請來技藝高明的西夏工匠,如果工藝跟上來,價格又合理,一年所售的數量何止兩千床?

僅是這個稅賦,就可以忽略那個利息了。

不過有一個官員擔心地說:“王公執行青苗法,恐利息有所衝突啊。”

那個半年就收二分利息,這個一年才收一分利息,懸差太大了。王巨說道:“無妨,介逋公的青苗法是濟農賑貧,打擊高利貸,我的只是扶持朝陽產業。”

“朝陽產業?”

“就是有前途的正當作坊,前景光明,行業不違法,經營者本身也是遵紀守法的良民,同時只限定於作坊,與行商無關。”

其實就是指工業,這時候將這些作坊不是當成了工業,而是也當成了商業。

“明公,就是利息太低,如果是二分利那就好了。”另一名官員說道。

無論王巨怎麼詮註,這一分利的出現,必然會與二分利的青苗法有所衝突,但如果是二分利,那就不存在這個問題,甚至讓大家頭痛的,馬上就到來的青苗攤派錢也立即解決,不攤派了,專門貸給需要的商人。

“那我來說一說青苗法,說實話,它就是變相性的加稅斂財,所以反對的人很多。另外它是根據各戶貧富攤派的,越有錢攤派的越多,然而一等戶往往有勢力,平時連任何稅賦,兩稅、商稅、雜稅,甚至包括科配,都不能交給國家,況且向他們強行攤派青苗貸,這些人反對,一人當抵一千人反對,因此看上去聲勢浩大。”

屌絲可以逆襲,那是對手弱小,當對手足夠強大時,縱有幾百萬自來水,同樣也能輕鬆的秒殺。

這才是真相。

“但陛下為什麼要支援?它也有它的優點。高利貸諸位也多少知道一點,因為賭博、行商欠下的高利貸我們不管,但許多豪強是趁貧困百姓急需之時,發放高利貸,然後逼迫貧困百姓將土地賣給他們,甚至連家人都成為其家僕。兼併到一定地步,國家必然走向滅亡。青苗法雖然在斂財,但某種程度上,至少能阻止這個不好的趨向蔓延。也確實有一部分嗷嗷待哺的百姓也被得救。所以豪強反對,官家支援。”

“雖然在斂財,但一年收入不過四百餘萬貫,一戶人家不足三百文,並且富人攤派得多,對貧困百姓壓力不是很大。但是國家財政一直很困難,如果不是財政困難,我現在也沒有機會與你們坐在這裡說話了,而是大軍繼續向西。正是財政壓力,我不得不停下腳步。所以官家也默視了介甫公的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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