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州軍事實力的飛速發展,李誠中官職的不斷升遷,也是營州超越平州的重要基礎,沒有這一點做保障,談什麼都是白扯。
因為這種緊密不可分的聯絡,平州享受到了營州方面的大量戰爭紅利,這種享受甚至達到了極為依賴的地步。無論刺史府也好,還是百姓也罷,手中的餘錢也逐漸豐裕了起來,平州甚至出現了一個僅此於營州的工商業階層,如果不是平州官場對於工商業的重視程度和保護力度仍然不夠,這個階層完全不亞於柳城和燕郡的那些大作坊和大商鋪所有者。他們在靈活性和自主性上甚至更強一些。
為了更好更方便的融入營州煥發出來的生機活力中,平州刺史府全面倒向了營州都督府。刺史府中的官職任命和部門設定開始逐漸和營州都督府接軌。在原先的官府設定上,刺史以下設定各曹,用以處理相對應的民生事務。看似各有分管,與後世沒有太大區別,但實則不然。
這種官府體制是建立在“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一理念下的。“溥”的意思是“澆水”,原指向周天子的花園澆水,就是說,天下之大,都是天子的花園。天子是天下一切土地和財產的所有者,而一地官府,比如平州,平州刺史是天子在平州的代理人,為天子看管這一畝三分地。
在這樣的思想指導下,平州刺史府以下各曹實際上是沒有處置權的,他們所做的僅僅是收集民意、轉發文卷、執行刺史的決定,所有的事務都必須由刺史本人決定。在這樣的體制下,如果依照理論而言,勤政的官員會在案牘之間累死。
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因為刺史作為天子的代理人,他的關注物件僅僅在於兩項:收稅和保持地方平穩。有良心的刺史可能會考慮興修水利——目的也是為了收到更多的稅。至於什麼地方的經濟發展、什麼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什麼科技和文明的進步等等,統統不在考慮之內,因為官府沒有這個職能,也沒有這個概念。而佔用官員極大精力的另一項事務——訴訟,其本質也是為了保持政權穩固。
官府職能的極度狹窄和不負責任,使得官府人員可以用很少的勞動而完成絕大部分事務,可以很堂而皇之的號稱“無為而治”並因此得到朝廷表彰。
這是過去的平州刺史府處理政務的慣例,但是現在不同了,因為身邊有一個營州。在營州的帶動下,平州的農業、工商業都有了長足的發展,各種新鮮事務層出不窮,各種政務以幾何速度飛漲。平州刺史張在吉發現,似乎一夜之間,他眼前需要處理的文案堆積如山!
在處理文案的過程中,張刺史發現,其中**成都與營州有關,這時候他開始思考,營州都督府長史房是怎麼處置那麼多政務的呢?
張刺史是一個胸懷寬廣的人,否則他也不會竭力舉薦和提攜年輕的馮道,因此,他也不介意向過去自己的這個幕僚學習。透過了解,他發現營州都督府長史房下設立了很多新的部門,這些部門的名稱非常俗白,比如辦公室、槯稅科、商貿科、法律科等等,張刺史倒不以為意,這是為了方便百姓,很好理解。但他並不認為這些新的部門就能夠很好的分擔起繁重的事務,部門設定再多也無濟於事,只不過是形式問題,歸根結底還是要報給長史本人來處置,絲毫削減不了長史本人的工作量,或許其中的好處就是上報的時候能夠更有條理一些。
然後張刺史不恥下問,落下臉面和年輕的馮長史做了一次推心置腹的交流,終於得到了答案,答案就是——處置權下放。透過將處置權下放,讓各曹擁有實際的決定權,具體來說,就是讓各曹獲得不需要上官定奪而可自決的批覆權,如此一來,原本必須每項必報的事務,就被各曹分攤了,官府主官就獲得了極大的解脫。
對於這樣的舉措,張刺史很震驚,也很疑惑,他提出來的問題是,主官的權力不就被架空了麼?對此,馮道給他的答覆是:抓好決策、抓好財務、抓好人事。具體而言,主官需要考慮的是一地的發展方向,制定發展政策,透過財物的控制和人事任免來實現自己的治政意圖。
那麼如何保證各曹官吏不濫用權力呢?馮道的解釋是,制定和完善規章制度。一曹制定一曹的規章制度,要細化到如何實施、如何操作、如何追責,各曹依據本曹的規章制度來行使處置權,就可以保證治策在大原則上不出偏差。主官可以透過制定大政策和控制人財物來貫徹自己的施政方略,或加大財力的投入,或撤換不力的官吏。
同時,馮道刻意強調,要想實現這樣的治政框架,必須著力加強對律法的推動,構建一個擁有各種類別法律文字的體系,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