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部分(2 / 4)

小說:幻之盛唐 作者:團團

的人,給那些唐人最後一擊吧……”

“並准許你動用你王庭周圍的一切力量,包括胡祿部的狼鷹和射鵰手,供養他們這麼久。也該到收穫的季節了,還有那些護教團的好手們……如果想要保護自己信仰,就必須拿出最虔誠的表示出來……”

為了紀念這個日子,他召喚了一個親信的侍從

隨後這名貼身的侍從,帶進來幾名女人,都是王庭中那些尊貴者的妻女,都是精挑細選出來的一方美人兒,只穿著精緻而很少的衣服,滿臉淚痕的在秋風中瑟瑟抖,卻不敢抗拒,這就是她們的命運。草原上美麗的事物,總是要伴隨最強大的存在,才能被長久的守護住。

合胡祿突然想起來,或許那個唐人大臣說的不錯,人生最大的快樂在於到處追殺你的敵人,侵略他們的土地,掠奪他們的財富,然後聽他們妻子兒女匍匐在你面前的痛哭聲,然後為你孕育後代……

“胡人的部族很多,光河中突厥一脈,就曾經有十姓可汗,分為一百多部呢,平時都各自為政,等到有一部特別強大,被推為共主時,那情況就值得注意了……”

指揮禦敵有魚同,整肅內務有杜佑,在這種各司其職的情況下,我反而成了營地中最清閒的人,老和小慕容膩在一起,不免有“將士陣前半死生,美人帳下尤歌舞”之嫌,除了聽聽彙報,象徵性的到處巡視走走之外,我有閒暇,就開始給營中的少年親事和兵將們上課,也算是一種變相的鼓舞士氣。因此其中不乏一些明顯受傷,還是撐著身體的聽眾。

有些忌諱的話題也不那麼講究了。畢竟如果有機會能夠回去,這段經歷足夠在那些軍將中,培養出一批透過直觀瞭解,願意研究和重視草原對策的潛力群體。無論對這個國家還是這個民族,都是大有好處的事情,前提是他們都能夠回去。

“如果新起的共主與我天朝交好,可能會把侵略的方向指向別的胡族,像吐蕃,回鶻等族。如果共主與我朝廷交惡,多半就會東侵。胡人天性好戰。居處多為沙漠、草原,謀生不易,掠奪成為他們擴充套件的唯一手段,所以幾百年來,不論怎麼屠戮鎮壓,胡人一直是我們的邊患,只要他們稍微有點力量,就想到中原來鬧點事,防不勝防,殺不勝殺,征服了他們上代,也只是安靜些日子,等到他們下一代成長了,仍然忍不住想來試一試,這不是他們跟我中原天朝有什麼世仇,而是他們把戰爭看成了習慣,跟吃飯穿衣服一樣重要。”

“但是這些都無關緊要,也不是他們顧慮的原因,打得過要打,打不過也要打,因為他們戰爭看成了習慣,這些胡馬子們從生下來開始,就學的是戰爭殺人的技巧,這也難怪,他們世居在絕寒苦旱之地,不是沙漠,就是高山凍原,五穀不生,完全靠天吃飯,土地上無法生根,他們的財產就是牛羊馬匹,趕到東,趕到西,只為了找一塊有水草的地方,所以他們也沒有固定的家,居住在帳幕中,跟著牲畜移來移去遇到災旱荒年,或是找不到足夠的水草來飼養牛羊,他們就得捱餓,為了求生存,他們只好搶別人的牛羊,而別的人為了保衛自己的財產,就必須抵抗,就這樣養成了他們好戰的天性,為了爭水草地要鬥,為了求生存要鬥,為了不披人殺死也要鬥,有飯吃的人要鬥,沒飯吃的人更要鬥……”

“胡人慷慨好客之風,這是習俗使然,他們對金珠財貨的觀念較為淡薄,生不帶來,死不帶去,隨積隨用,而且他們遺給子孫的只是一些名譽與地位,不計錢財,所以才輕財而尚友,胡人有句俗話,血要流敵人的,錢要花自己的,所以他們每個人都是白手成家,即使貴為王孫公主,也很少承受先人的遺產,與我邦的風俗迥然不同……,這也與環境民情有關,有土斯有財,他們居無定所,始終不著根,因而也就沒有財富之觀念,更不會為子孫作馬牛了……”

“這是因為他們的領地貧瘠,地曠人稀之故,謀生不易,人口也很難增加,再加迭年的戰爭、天災、瘟疫,死的人也不少,這還是十幾年來增加的,前些年人口更少,就是突騎施的十幾萬人中,去掉了婦女老弱,真正年輕力壯的壯了不過才三四萬人而已,就是因為這個原故,安西之地以四萬餘眾的軍力,才可以穩穩地鎮壓住他們,因為不管黃姓、黑姓那一部,即使舉族以起,也不是我們的敵手……”

這些日子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我這才見識到遊牧民族特有暴風驟雨式的攻擊戰術,近戰技藝簡單,武器更簡單(從刀劍棍棒到繩索、套杆、皮鞭,甚至是石頭,到了他們手上都成為要命武器),但絕對強悍堅韌,絕不糾纏,憑藉輕甲快騎強大機動急促進攻,根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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