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工人的合法權益,此用工合同得到了工會的全林,並且作為討價還價的籌碼,將罷工作為一種抗議形式而不是違法行為。此外還有零售環節的相關要求。稅法裡面明確規定了幾種基本稅目的計稅依據和計稅原理,分為所得稅々業稅、商業稅三大部分具體的細則要等到時機成熟後適時頒佈。高勇首先在管轄範圍內開始對商人淨收入徵收三分之一的所得稅‖時取消其他一切稅收。
其次是《刑法典》,高勇以當時的法律為基礎,加入了現代法律的一些自己比較瞭解的部分寫成↑括民法與刑法。高勇在這兩部法典中隱約透漏出人人平等的觀念。
各種法律中以合同法和稅法最直接有效,受到了商人的噸。合同法中規定了只有在雙方平等自願的條件下籤訂的合同才會受到郡府的保護,並且郡府有義務為商人討回失去的利益(為戰爭的內部正義性打下基礎)。
民法則說出了個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甚至於皇帝也沒有權利(當然這一句是不能夠寫在上面的)。因為保護自己或自己的財產而誤傷別人,無罪‖時亦規定每個人都有義務保衛自己的國家,告訴他們如果國家沒有了,也就沒有人再保護他們的生命和他們的財產。還規定遺產可以指定膝下一個兒女繼承,如果沒有指定則由長子繼承。
新官上任、新法執行為工商業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是,為增加稅收、藏富於民,高勇決定將磚瓦、造紙、紡織三大技術拍賣,以此刺激本地工商業的發展,促進依靠土地的富戶世族轉型,培養出第一批商人階級。
工廠作坊的開工可以吸引移民加入。因為世族、商人購買技術後亟需開工投產,但三郡人口有限,無法保證足夠數量的工人參與生產,故此必須向外地廣泛招工。工匠攜家帶口來到三郡,流民亦為獲得土地趕赴邊疆。當然,肯定有人會向皇帝打報告,畢竟流民異動常常是不好的徵兆。
洛陽朝廷,司徒王允鼓動司農陳瑞、少府張兆以及太僕李皖三人聯名上書指責高勇在玄菟郡招兵買馬≌留流民圖謀不軌。
司農陳瑞在朝堂上大聲說道:“啟稟皇上,據微臣打探得知,高勇在三郡私自處決大漢官員近千人,更擅自篡改大漢律令,釋出所謂《民法典》和《商法典》,此舉顯然是圖謀自立!”
少府張兆亦添油加醋道:“不止如此,據聞高勇更將郡兵進行私自整編,意圖不明!”
漢帝劉宏看著奏章,長長的打了一個哈欠,雖然面無表情,心裡卻是老大的不痛快,想起先前下詔要求邊地郡縣自建郡兵時這幾個老東西就吹鬍子瞪眼睛的反對,此刻更變本加厲……遂懶懶的問道:“這麼說那個高勇是鐵定造反了?”
“這…應該有此用意!”
劉宏稍顯惱怒,沉著臉打量殿內跪拜的三人說道:“‘應該’作何解釋?高卿家在玄菟郡苦心經營,使其再無匪徒侵擾,烏桓亦不敢寇掠邊疆。至於說那私編軍隊乃是朕下旨准許,《民法典》和《商法典》也無非是為安頓百姓增加稅收而已。怎麼你們是不是也要說朕圖謀造反?現在玄菟郡上繳的賦稅已與五年前持平,在幽州也是數一數二!朕問問你們有誰能夠辦到?”
底下一片的沉寂。許久,劉宏才繼續地說道:“不招收流民怎麼加增稅賦,虧你們熟讀聖賢書,這點道理都不懂!哼!看到別人有了一點點功績便群起攻之。等到讓你們治理的時候卻又一個個躲得老遠。”
劉宏自從得到造紙術後大發橫財,還撈得了明君的讚揚,受到士林的吹捧。張讓獻上造紙術時亦提及此乃高家祖傳,如今有人指責高勇他當然不能搬石頭砸自己的腳,況且再加上張讓的巧舌如簧:“陛下,有高勇這等賢臣鎮守邊疆,不但禦敵於外揚大漢之威,更召集流民墾荒邊疆,使大漢北方清平,百姓衣食無憂。此皆利國利民之好事,只應褒揚。”
一席話令劉宏頓感自己有識人之明,如今再看看底下這些人,氣就不打一處來。“你們不是要指責高卿家意圖謀反嗎?好,你們統統給朕滾到涼州去,只要把那裡治理的像玄菟郡一樣富足,朕立刻按照你們的意思辦了高勇!還不給朕滾!”
當日,三名上表的官員被罰俸降官蜂到了涼州邊地做了太守。劉宏因此有了做明君的感覺,加上張讓的說項,結果破天荒地給高勇下發一道褒揚聖旨,讚揚收留無根之民是為國為民。並准許高勇全權處理與周圍外族的事務,凡攻下的外族土地,皆作為高勇的名義封地。
不過劉宏畢竟仍有疑心,私下命張讓派心腹到三郡密查。張讓自然高興,有這麼好的摟錢機會怎可放過≮是派遣養子張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