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腸好,有時還會奶弟弟,但到底要以她自己的孩子為先,弟弟更多的時候還是喝米糊糊。
妹妹和大娘的大兒子混得很熟,兩個豆丁整日在門前挖土造山。
同他們相比,巧茗乖巧懂事得完全不像個將將三歲的孩子。
她會幫大娘做家事,會喂弟弟喝米糊,事情忙完了,大娘坐在門口做針線,巧茗便在堂屋的桌子上,描哥哥留給她的字帖。
哥哥將爹爹的說話融會貫通,不單自己用功讀書,每次回家還不忘教導兩個妹妹,巧茜實在太小,坐不住,巧茗卻很用心。
她還不知道讀書識字可以為自己帶來什麼,只是純粹的喜歡,喜歡每次學會一個字時,哥哥臉上讚許的笑容。
生活一直十分很平靜,直到那場暴風雨來臨。
出海捕魚的男人們全被暴風雨帶走了,再也沒能回來,爹爹也是。
天放晴了,整個村子裡卻依然佈滿愁雲慘霧,同時還要面對最現實的問題——謀生。
每家每戶都失去了壯年的勞動力,今後依靠什麼為生?
孤兒寡母能做得實在有限,漸漸地,能投親靠友的都搬走了。
村子一日荒涼過一日。
交不出束脩,哥哥林鵬自然再不能去私塾讀書。
他試著找差事賺錢餬口,十歲的男娃娃,做文職嫌不夠穩重可靠,賣苦力又顯然不夠力氣,縣城裡大小店鋪商號全都走遍,沒一個肯用他。
家裡沒有積蓄,摸遍全身,只有五文錢,沒有差事,弟妹們馬上便要餓肚子。
人倒黴起來,喝涼水都會塞牙縫。
正彷徨無措之際,偏偏被輛馬車撞倒在地。
好在車上的人講道理,主動帶他去醫館療傷。
那人有些年紀,佝僂著腰,好像站不直,但是氣派不凡,穿金銀絲線彩繡麒麟的綢緞衣裳,帽上鑲著瑩潤的翠玉。
他自稱姓夏,說話聲音尖細,頭髮半白,面上無須。
林鵬命大,只四肢關節擦破皮,腳踝脫臼。
夏大叔親自送他回家,路上還買了兩個熱氣騰騰的肉包子給他。
林鵬哪裡捨得吃,揣在打了補丁的衣服裡暖著,留著給弟妹們當晚飯。
林家的情況,明眼人一看便懂。
雖然窮得叮噹響,但兄妹四個依然友愛,看著就討人喜歡。
“我這兒有個差事,賣身銀五兩,就是得離鄉背井,往南到京師去。”
林鵬讀書時,一個月的束脩是一百錢,那差不多是爹爹賣十日魚才能賺得的。
因此,對於林家的孩子們來說,五兩銀絕對是鉅額財富,不可能不心動。
“我想去。可是弟妹還小,走得遠了,不能放心。”
“那你就帶著他們一起走,五兩銀足夠在京郊鄉間購置宅子,比你們這兒要像樣得多,那差事包吃住穿衣,月俸二兩,都送回家裡,保證弟妹們生活不愁。若是節省著用,攢些錢,將來弟弟還能入私塾讀書,考秀才考舉人,說不定還能高中狀元做大官。”
夏大叔輕輕鬆鬆地便給他們勾勒出一幅美妙的遠景。
巧茗已七歲,完全聽得懂這番話,立刻乖巧地給財神爺倒了一杯水。
“夏大叔,請喝白茶。”
家裡沒有茶葉,巧茗便自作聰明給白水取名白茶,事物雖不變,但名頭總歸好聽些,希望財神爺不要嫌棄才好。
“小姑娘挺伶俐,樣貌也好,等再大些,也可以去我那兒領個差事,女娃娃月俸多,每月四兩。”
巧茗聞言,圓圓杏眼笑成一彎月牙兒。
當晚,四個孩子便跟隨夏大叔出發。
在馬車上晃盪了十來天,總算到了京師。
夏大叔人好,先拿出二兩銀來,借給孩子們在城外的西梅村購置了一間屋子,說好回頭從哥哥的賣身錢里扣。
林鵬順利領到差事,銀錢按月送回家裡,人卻從不出現。
直到第五年上頭,巧茗幾個才再次見到他。
林鵬長高了許多,穿著青色銀秀雲紋的衣袍,當真玉樹臨風,俊逸非凡。只是,身上多出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陰鬱之感。
大抵是差事太辛苦,巧茗自動為哥哥開脫。
巧茗掌家,自然知道生活艱難,賺錢不易。
五年的時間裡,哥哥的月俸翻了兩番,從二兩變作六兩。
天上不會憑白掉餡餅,能有如此多的進項,可見哥哥做事認真賣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