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端嚷嚷個不停:“我要吃,我要吃!”元佶笑道:“端端過來,姑姑給你餵飯。”伸手把他抱過來,元襄連忙把端端給她,捧了碗喝湯。湯很鮮,的確是不甜,梨塊軟滑,吃起來又有脆感。洛陽的乞紇貴族還帶著遊牧民族的遺習,習慣吃烤熟的肉食,不過元佶喜歡喝煲的湯,經常下廚房自己煮。
他碗擋著臉,眼睛卻悄悄的打量元佶。
元佶給端端喂面片,端端吃了兩口搖頭,指著桌上:“我要那個,那個。”
元佶看他要的是自己的米飯,問道:“你要這個?”端端道:“我要吃米。”元襄忙道:“他喜歡吃米,不愛麵食。”
時人以肉食或者麵食為主食,元襄是實實在在的土著,喜歡吃麵食。不過元佶骨子裡地道的南方人,喜歡吃米。
端端也愛吃米。
還有一道枇杷銀耳羹,元襄喝了兩小碗,飽了,元佶餵了端端吃完飯,自己反而沒什麼胃口,也喝了點湯便罷。
晚飯撤了下去,元佶抱著端端坐在案前,桌上擺了筆墨,教他認字。
元襄在一邊看著,插不進去,樣子有些呆,涼風透過窗子進來,他嗓子有點癢。
元佶吩咐婢女:“去把我那件狐狸毛大紅裡子的披風拿出來。”
婢女去了,半晌取了過來,元佶示意旁邊:“給他。”
婢女前去,元襄愣了兩下,接過了。衣服是女人的衣服,雖然披風也不分男女,但那白白的狐狸毛,鮮紅的內襯,繫頸處的帶子還綴著兩個紅果果小毛球,一個大男人穿著,著實不像話。然而他看了幾眼,還是不能拒絕。
元襄把那披風披上了,很暖和,還有淡淡的薰香。元佶繼續教端端認字,元襄在旁邊坐了一會,挪到她身邊去了,探頭看她寫字,元佶的字很漂亮,一手端正的小楷,元襄目光從紙張上漸漸移到她手上。
手是白皙而柔軟的,手指纖細修長,指甲呈粉紅,因為過分的白,手背上能看到靜脈,細細的藍色。
元佶道:“我這有個廚娘,挺會煲湯的,你把她帶回去使吧。”
元襄道:“過兩天你送到我府上吧。”
元佶點了點頭,又是各自沉默。
過了一會,元佶道:“你不打算回長安去嗎?”
元襄道:“不回了。”
元佶憂道:“這可有點麻煩,你要留在洛陽,賀蘭鈞得給你安排個什麼位置好,恐怕都不合適,還得遭他疑心。”
元襄道:“我就養病,不跟他要什麼位置,怕什麼。”
元佶道:“不是這個說法,你人在這裡,他凡事就必須要顧忌你還得顧忌我,日子久了得出事。你說在這裡你只養病,別人可不這麼想。他還覺著你是在仗著手上有兵給他示威,跟他坐地起價呢。”
元襄道:“隨他怎麼辦,反正我不走了,我還得把我的人招來,讓他看著辦。”
元佶道:“你先別輕舉妄動,我去試探一下皇上的意思。”
元襄點頭:“嗯。”
端端開始打瞌睡,時候不早,元襄準備帶他回家,剛走到門口他又醒了,懵懵懂懂的伸著小手:“我要跟姑姑睡……”
元襄哄道:“明天再來吧,先跟爹爹回家。”
端端不依:“我要跟姑姑睡。”
元襄只得把他留下,自己回去了,元佶抱著端端目送他離開,回到房中。
她第一次跟端端睡覺,剛生下來的時候只是個肉疙瘩,都算不得人,現在他是個小小的人了,摟在懷裡的時候,真讓人心動。端端將小手伸進她胸口裡摸著,元佶也覺得歡喜,又歡喜又感動。
她一夜沒睡著,元襄也一夜沒睡著。
第二日他早早又過來了。
作者有話要說:我去準備考試去了,這次真去了,不撒謊→_→
☆、第70章 升官
元佶一直儘量避免去幹預朝廷的事;那並不是好事。當初賈后就是因為過分的攬權;黨同伐異,聲勢太盛;招致賀蘭家諸王的反感才被殺。賈后那還是名正言順的皇后;而她不但姓元,而且跟賀蘭瑾並無血緣。
賀蘭瑾差不多大,她便主動搬出宮。為的是讓賀蘭家的人放心。她只要不觸碰權力這個禁區,一定限度內的自由;賀蘭氏睜隻眼閉隻眼;不會干涉她。
但是元襄如果要來洛陽任職;事情就不是那麼簡單了。他要把自己的勢力帶來洛陽;賀蘭鈞就得給他讓空間挪位置。
賀蘭鈞哪裡是會讓的人。
她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