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搡之時,邱攘一腳踩空,從樓梯上跌下來,才會沒了性命。在場的還有很多人,誰都可以作證,頂多能算“過失殺人”。
再說了,曾憲出身世家,父親又是侯爵,哪怕真打死了一個白丁,也是有一定“優容”的,雖不像前朝一樣,未明著寫在律法上,卻是約定俗稱的規矩。更不要說這個白丁還被聖人厭惡,對曾憲,就更要從輕發落了。
條件是,沒人找事的話。
韓王起初也沒想到這麼多,他就是打算給愛妾出個氣,但他的府中,實在是……慘不忍睹,說得不好聽,漏得和篩子似的。心腹的謀士,小半是魯王的人,一些是魏王的人,還有幾個是趙王的人。
魯王想要息事寧人,集中火力對付魏王;魏王想要魯王和韓王對上,自己獲得喘息之機;趙王不欲任何一個兄弟好,壞水直冒。謀士們各懷心思,爭來辯去,唇槍舌劍讓韓王頭疼得很,忍不住拍桌子:“你們若是拿不出一個讓孤出氣的法子,便給孤統統滾出去!”
謀士們知曉韓王說到做到,也不敢再針尖對麥芒,明知同僚們身後的主子不一樣,折中意見,還是拿出了個章程出來,很典型的韓王風格——盧鄉侯為兒子奔走,必定是要破財的,邱家……不怎麼討人喜歡,韓王殿下你也不能為邱家得罪聖人。這樣吧,等盧鄉侯大出血後,你只要咬死了,除非盧鄉侯拿爵位相抵,否則就要曾憲以命換命,這就行了。
他們家既出了這麼多錢財,又要面臨爵位失去的危險,別的不說,盧鄉侯世子第一個就不會同意父親昏頭的舉動。到時候,父子失和,兄弟反目,這可是一輩子的心結和怨恨,豈不比直接殺了他們好?再說了,若是盧鄉侯真願用爵位換曾憲的性命,又是另一種判法了,庶民殺庶民,絕對要比世家勳貴殺庶民,判得要重一些。
魯王知曉韓王的意思後,也鬆了一口氣。
對他來,不,應當對所有人來說,丟擲一個不成器的紈絝子弟,平息一位王爺的怒火,無疑是一樁很划算的買賣。
既然有了決斷,便可再見一見盧鄉侯了。
還沒等魯王召來盧鄉侯,與之分說,心腹急急來報,事情脫離控制了。
為何?
爛船還有三斤釘呢!何況邱家雖被一削到底,仍被韓王庇護?
先前說過,邱家是新崛起的勳貴,套用世家的話來說便是“泥腿子”。雖說大夏的勳貴多有這等出身的,其中許多卻傾慕世家作風,努力將自家門風往高雅上湊,漸漸地也成了氣候,乍一眼看上去像“詩禮傳家”了。當然了,還有些不講究的,如邱家,父親是大老粗,兒子也差不了多少。家裡蓄著幾十個美婢,對髮妻也多有輕蔑、折辱,家風甚亂,子弟在這種環境下成長,想要成器,難。
歷朝歷代都擺脫不了一個既定的事實——打仗的時候需要武人,治國的時候需要文人。
文人呢,往往看不起武人,覺得他們粗鄙,不講規矩。武人呢,又不甘心,若不是我們拋頭顱灑熱血,何來江山統一?天下大亂的時候,你們這些光會打嘴仗的傢伙在哪裡?現在好了,踩著我們祖先、同族的屍骨,好容易得到了太平,就想將我們拋到一邊?哪有這樣的道理?
大夏三代帝王皆是馬背上的皇帝,素來重視功臣,沒有過分抬舉文臣,更不像前朝那樣,武將被擠兌到犄角旮旯去了。若非如此,皇長子妃也不至於從跟隨聖人打天下的武將之家裡頭挑。為不寒功臣之心,連沈曼父母早喪,家中男丁就存了一個侄兒也忍了。
聖人雖對功臣十分重視,沒有半絲薄待的意思,也架不住文臣的地位節節拔高,武將們心裡自然有點意見,那些家中子弟不成器,沒辦法做高官,卻將責任歸咎於文人針對的武將就更不平了。與韓王數落的將領,脾性都粗糙些,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義字倒要排在忠字後頭,少不了幾分居功自傲,對女人更是輕視非常。見邱家祖上也算有功,因為“區區一件小事”觸怒聖人,便被削得如此之慘,本就有點說不出的滋味。又不知聽誰說,曾憲要被輕判,說不定只是交些罰金便可了事,登時炸開了鍋。
這些人雖沒什麼文采,甚至胸無點墨,卻有幕僚代為捉刀。次日,一封奏疏就傳遍了整個朝堂。
奏摺大意如下:
聽聞最近某某勳貴之子打死了一個庶民,朝臣都說要從輕發落,我卻有幾點質疑。
那位勳貴的出身雖然顯赫,這個庶民的家世也不差。往上推五代,這個勳貴的祖宗還在為前朝效力,家人也分散投靠各方諸侯;庶民的祖先就已經跟著太祖,鞍前馬後打天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