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部分(3 / 4)

小說:女帝 作者:白寒

笙忐忑不安,羞愧非常,又有些期待的模樣,卻笑了笑,溫言道:“行,蘇彧給不給她名分,那是蘇彧的事情。你讓她進來給我磕個頭,她就算我的人了,吃穿用度不會短了她,若她想學些針鑿女紅,也能教上一教。”

針鑿女紅簡單,後宅女子沒有不會的,隨意指派幾個分出點時間教教便是了,但這話透出的意思……安笙錯愕片刻,才小聲問:“你是說……”

“伺候過蘇彧的使女,被髮嫁實屬尋常,錢珍卻鬧了這麼一出。此事若是傳了出去,大家雖能理解莫鸞的心情,卻不會苟同她的做法。後宅婦人你也知道,一點事能傳得人盡皆知,莫鸞的好名聲至少得毀一小半。”秦琬解釋道,“為了蘇家的聲譽,錢珍只能一直留下來了。”

安笙聽了,不由黯然,秦琬卻沒她那等感慨——這個世道,稍有點錢財本事的男人,誰會要一個被破過身子的女人做正妻呢?錢珍的家境原本不錯,做個地主、鄉紳的正妻板上釘釘,如今即便被放出去,也只能低嫁了。若是過得好倒也罷了,偏偏……哎,只怕是金山銀山倒貼給對方,對方還得介意你那段過去,覺得娶你是委屈了自己,也沒有任何人會為這種女子說話。

冒充寡婦,嫁得遠些,配個不知前情的鰥夫倒是個好主意。可遠也有遠的不好,父母不在身邊,夫家若想拿捏,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怎麼死得都不知道。留在蘇家,蒙秦琬庇護,未必沒有嫁出去好。

錢珍一朝行錯,已是將自己的人生毀了大半,如果她能掙到一個媵的名分倒也罷了,如今瞧莫鸞的樣子,怕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安笙幽幽嘆了一聲,沒再說什麼。

玉遲聞得秦琬回了蘇家,立刻尋好了理由,待到次日,他便拜見秦琬,說了魯王的事情:“……已經在路上了,快馬加鞭趕往上黨,我的人比他們更快,務必讓他們確信南宮家的人是被殺了的……”

秦琬瞧了一眼站在旁邊充當柱子的常青,問:“血影一把火燒了南宮家,難道沒有乞丐來撿便宜?”

旁人畏懼水火無情,不敢上前,乞丐本就窮困潦倒,一無所有,豈會在意這些?南宮家富甲一方,指縫裡隨便漏出一件東西,也足夠乞丐改變命運。哪怕沒乞丐往火裡衝,也必有許多人懷著撿漏的心思在廢墟上刨,許不單是乞丐,還有那些村夫、莽漢。常青身為血影統領,辦事一向妥帖,豈會不考慮到這一點?

果然,常青聽了,毫不猶豫地說:“我和同僚留在那兒整整七天,來一個殺一個,半夜再弄些怪聲出來,順便在街頭巷尾的閒談中附和一番。百姓無知,一傳十,十傳百,都說南宮家死得冤枉,數百口人一夕之間就沒了性命,冤魂盤踞在大宅上空,尋找替死鬼。”誰人不畏懼鬼神呢?眼見想撿便宜的,不信邪的,瞧熱鬧的……統統都沒回來,早就對南宮家大宅的廢墟畏之如虎,平日都避著走,哪會靠近?

他這一句話說得平淡,卻透著無盡的血腥,秦琬忍不住看了他一眼,常青便有些坐立不安,想要解釋,秦琬已道:“我明白你的苦衷,受人之託,忠人之事。若不是這樣,死得便是你,而不是他們了。”說罷,她想了想,又問,“這些人的屍體,你拋在了何處?”

為了掩蓋殺人滅口的痕跡,南宮家的人怕是多半都燒成了灰,這些陸陸續續來的人可未必。火光和鬼火,終究是兩碼事。

“燒焦了一部分,充作南宮家人的屍身。”常青回憶一番,才道,“我們在南宮家的後山挖了個坑,將其他人的屍體扔了進去。”

南宮家的大宅就建在挖出了神玉的荒山山腳,略走幾步就是深山,方圓幾十裡又全是南宮家的土地。殺人滅口,毀屍滅跡,實在太過方便了。

玉遲眼睛一亮,有些激動:“神玉之事,魏王並不知曉,待他知道此事……”南宮家已滅得乾乾淨淨,只剩下出嫁女。故他頓了一頓,才說,“若有心探查,南宮家這些年所做的事並不是什麼秘密,魏王豈會猜不到神玉出自玉留山?”

秦琬聞言,心中也是一動,想到裴熙的教誨,生生將激動按捺下去:“咱們不能一次性將這件事揭開。魯王知曉此事,必定是以快為主,派去辦事的下人確定了此事的真偽,便會對魯王報信,而不是詳查。”

魯王身為皇子,豈會關注區區一個南宮家?他之所以派人探查南宮家的事情,不過是想借此機會攻訐丘羽,進而牽連到魏王罷了。既然是攻訐,那就沒什麼真相一說,想辦法攀扯就是了:“與瀆職失察相比,殺人奪財的名聲顯然更壞些,諸王之爭已然你死我活,不再顧忌虛偽的臉面。如此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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