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3 / 4)

小說:駙馬傾城 作者:淘氣

“原來如此,果然是巧。”樓寧意味深長道。

高崢的手微微一抖。

樓寧冷眼旁觀,深覺這樁婚約作罷十分可惜,又鄙夷起高家的趨炎附勢。

沒想到俊秀冠京城的高家長子高崢,居然就是司馬妧救過的人。妧妧身份敏感,高延一定是捨不得自己兒子冒險娶她,故而對婚約一事絕口不提,如果不是司馬妧今日見到此人,隨興提起,連他也不知道。

生得倒是一表人才,可惜……樓寧正在心中冷笑,卻看見高崢對著司馬妧又是深深一揖,語氣極為誠懇:“高某有負於殿下。”

這回輪到司馬妧呆住了,她愣了半晌,方才連連擺手道:“高主簿不必行此大禮,不過兒時戲言,吾未曾放在心上。”

未曾放在心上嗎?高崢心中更苦,又重複道:“無論如何,確是高某有負殿下。”

這人竟然十分較真呢。司馬妧奇道:“不過口頭之言,並無正式媒聘,不能算君毀諾。我今年已二十有五,君亦到此年紀,娶妻生子乃是尋常,若是懼怕我以公主之尊怪罪於你,那大可不必。”

高崢張了張嘴,想要辯駁他不是怕她怪罪,卻又不知如何表達他真正的想法。

“高主簿還是將宴冊往宮中送去吧。”司馬妧覺得已無舊可敘,有些失望地越過他向前行去。她與他擦肩而過的一瞬,她以玉簪高高束起的長髮被微風揚起,高崢依稀聞到她髮間幽香,但再扭頭望去,只有她漸行漸遠的背影。

☆、第20章

天啟三年秋的那場婚禮,直到很多年後依然被人津津樂道。

九月初八,宜成婚、訂親、求嗣、納財、結網、會親友。

忌上樑、作灶、伐木、安葬等。

這一天,年逾二十五的定國大長公主司馬妧自永福宮出嫁。

《禮記昏義》曰:“娶妻之禮,以昏為期”。

“婚禮”原為“昏禮”,屬陰,時至傍晚,方可舉行,取陽往陰來之意。

黃昏時分,從顧府出發的迎親隊伍浩浩蕩蕩,人數竟多達五百,隨其奢儉扶車,往皇城而去。

領頭騎著高頭大馬的新郎官,一臉笑眯眯的和氣模樣,圓圓滾滾的身材,好像馬上要把新郎服給撐裂,非但不神氣,反而十分可笑。

甚至有人暗地裡為顧家公子騎的那匹馬擔心,好像馬兒下一秒就會被新郎官給壓垮似的。

相比之下,同他前去迎親的兩位好友,單大公子和齊三郎,俱稱得上一表人才,更加襯得新郎官肥胖臃腫。

而因著顧家式微多年,於名門高官鮮有來往,族親亦多半不在帝都,故而這光鮮亮麗、人數眾多的迎親隊伍,多半都是顧延澤老先生的門生弟子,雖說個個少年英氣,卻出身寒微,前途未知。

至於隊伍中剩下的一小半,則是顧二郎多年結交的三教九流,穿著派頭十足的華服,卻是忐忑不安地走在隊伍末端,努力降低存在感。

即便這樣,圍觀人群中仍有眼尖地發現,這誰誰不就是隔壁雜耍的王二嗎?還有那誰誰,不就是對面崇賢坊打鐵的李六,還有嘉會坊路邊擺攤看病的老頭許麻子?

顧家這看似氣勢十足的迎親隊伍,不是打腫臉充胖子麼?

有看熱鬧的人開始竊竊私語,瞧著昂首挺胸、冒似神氣的新郎官,忍不住直髮笑。

不過笑歸笑,到了催妝之時,新郎官拉來的這些人果真全部排上用場,只聽見這五百餘人高聲齊呼:“新婦出來!”那真是聲如雷震,驚天動地,好不氣派。

男方這邊尚有虛張聲勢的嫌疑,女方的氣派卻絕非假裝。一品誥命樓夫人為其梳妝,端貴妃素手為其蓋帕,當今皇上命人鋪筵設幾,待新郎奠雁之後,親受新郎稽首之禮,驃騎大將軍樓重則親領長公主登車,又施挽留之禮。然後由新郎而非僕人代駕——親自駕車前往禮會院。

與尋常人家婚嫁不同,公主舉行婚禮的地點皆固定為禮會院,儀式結束後再移往公主府舉行婚宴以及觀花燭。

圍觀的鎬京百姓,幻想著這位定國大長公主與眾不同,說不定會騎馬成親,如此一來又可一睹芳容。可是卻大大失望,公主殿下安安分分坐於昏車之中,對於搞破除禮儀的驚世駭俗之舉,毫無興趣。

不過這位大長公主畢竟地位非同一般,十里紅妝送嫁,隊伍從朱雀大街的這頭排到那頭,堵住半個鎬京城,竟是一眼望不到邊。且事先將狹窄不宜通行之地的牆通通拆除,照明所用火把燒焦了沿街的樹。

司馬誠為了給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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