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上回王宛童穿的衣服,比這次穿的好多了,他第一眼瞧見她,便能感覺到,這孩子是從城裡來的。
當然了,王宛童上次買個小玩意兒,好爽的掏出五塊錢,他不會質疑王宛童買不起玩意兒,王宛童穿成這樣,或許是特殊的審美愛好吧。城裡的女孩子,總是和別人不一樣的。
王宛童注意到彭老闆在打量自己身上的衣服,是了,她的衣服,都不見了,她哪裡有多餘的錢買新衣服,就只能穿著孔遠志的舊衣服到處晃悠了。
她的嘴角微微一瞥,就算是穿著舊衣服,也不能露出膽怯和不自信,她的嘴角揚了起來,伸出右手的食指,指了指幾個小件兒,說:“就這些。”
彭老闆說:“行吧,這幾樣你都帶走,最多幾十塊錢。我這裡有塑膠袋,幫你裝起來。”
王宛童笑眯眯地說:“多謝了。”
王宛童目前是沒有多少現金的,父親把她送到外公家裡來之前,給了她一百多塊錢,讓她省著點花。而在她重生之前,她的一部分現金,被孔遠志搶走了一些,她便把錢藏了起來。後來她重生過來,她需要花錢的地方不多,在外公家裡吃飯住宿,爸爸都是已經給過生活費的,這些錢留在手裡,用處不大,倒不如搏一搏。
是以,她在上次,拿出了其中的五塊錢做實驗,看看自己是不是獲得了能辨別古玩的能力,如果真如她所猜測的那樣,這五塊錢的作用,可就不僅僅只是五塊錢了。
王宛童從九合古玩出來,她拐過了小巷子。早在之前,周小叔就已經和王宛童說過,和常在約好見面的地點。
就在九合古玩拐角過去,大概走一百米左右的大榕樹邊上。
果然,當王宛童按照周小叔所說的路線,找到了大榕樹,只見常先生站在樹下,他的額頭上,已經是滿頭大汗了。
雖然站在樹下,有樹蔭遮擋,但是耐不住高溫的天氣,就算只是站著,也會大汗淋漓。
常在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襯衣,款式早就已經過時了,卻還是依舊嶄新。
這是他目前,能穿出來的最好的衣服,如果不是和重要的人見面,他是決計捨不得穿這件衣服的。畢竟,穿一次,舊一次,他以後,只怕再也沒有辦法買得起這樣的衣服了。
他見王宛童走過來,他立刻挺直了背,迎接著王宛童。
王宛童笑眯眯地說:“常先生,等很久了吧。”
她看向常在,常在此人,當年出現在雜誌上的照片,整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