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雙二十歲的手。
在七個小時前林馥蓁吹滅代表她二十歲的生日蠟燭。
在塞納河南岸的老房子裡,她夢到自己十歲生日那個夜晚,夢裡的場景宛如膠片裡的影像,跟隨著流動的影像她回到十年前的那個夜晚,那是林馥蓁二十年來最為漫長的一個夜晚。
長夜終結在驟然落下的雨點中,夜巴黎的火樹銀花如消失的萬花筒。
她被自己夢裡的聲音驚醒。
“嘉澍,我夢到你了。”重複著夢裡呢喃,再次閉上眼睛。
十個年頭的光陰似乎僅僅隔著那道眼簾。
眼簾磕上,往事如黑暗河流。
十一歲,冬天,有著一雙褐色眼眸的女人問她,是想和爸爸一起生活還是想和媽媽一起生活。
介於那對曾經被譽為郎才女貌、外交部中堅力量青年夫妻的名聲,一切都在悄悄進行著,到最後就只剩下那個孩子。
孩子的問題解決後就是分道揚鑣。
這種孩子眼中分道揚鑣的遊戲有著統一的稱謂:離婚。
那是一個冬日午後,法庭面積不大,它看起來更像是一間教室,在場數十人像來參加家長會的家長。
林馥蓁心裡知道,這不是一個家長會。
嘉澍口中艱難的選擇時間到來了。
不,不,一點也不難,真的。
甚至於,她心裡很高興出現這麼一個機會,她得代替媽媽教訓一下那個背叛者。
面對那些人詢問她緊緊閉著嘴,一位短捲髮女人語氣憐憫“她一定是難過得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嘉澍,看看,大人們的世界依然自以為是。
最後,他們和她說,如果你想和爸爸一起生活的話你去牽爸爸的手,如果你想和媽媽一起生活你就去牽媽媽的手。
他們只給她五分鐘選擇時間。
褐色眼眸女人和顏悅色在她耳邊提醒,親愛的時間所剩不多了。
林馥蓁移動腳步,緩緩來到爸爸面前,抬起頭。
爸爸的眼眶浮動著淚光,就差沒吐出那句招牌臺詞了“阿蓁,爸爸總是能第一時間把你從書桌底下找出來。”
蠕動著嘴唇,那伸向她的手在顫抖著。
停頓,用盡全力,手狠狠拍下那隻手,以此發洩長達一年的悲憤。
終究,她和媽媽的力量敵不過那個叫做秋玲瓏的女人。
昔日模糊往事在這一年中變得無比清晰起來:她聽過他低喚那女人“秋”,她見過他和那個女人隔著她長久凝望著,這些都發生在她學習房間裡。
太噁心了。
低頭,口水狠狠落在那個叫做林默的男人皮鞋上。
我唾棄你,永遠。
以後,從此以後你什麼都不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