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部分(3 / 4)

,不疾不徐道:“原告李昌,狀告李啟帆奸/汙/其妹妹李小圓一案,於承廣六十三年報官,當年因戰亂突發,官府忙於抗擊外敵,無暇細查。被告趁戰亂越/獄,潛逃至去年十月,被原告抓獲,扭送衙門,再度受審。”

“去年年底,官府徹底查清了案子,證據確鑿,本官依照《大乾律》,做主判李啟帆死罪。但不料,恰趕上了大赦天下,故必須重新審判。”

她拿起兩本家譜,嚴肅問:“李氏族長、幾位老伯,你們務必如實說來,李啟帆,究竟是不是李小圓的表哥?”

幾個鬚髮灰白的老人無法否認,迫不得已作證,上前答:“回大人的話:李啟帆和李小圓,確實是表兄妹。”

“雖然極少走動,但的確是親戚。”

“唉,家族龐大,小輩之間,一代比一代疏遠了。從前,祖輩們是十分要好的。”

……

姜玉姝頷首,放下家譜,拿起蓋著府衙大印的公文,稍晃了晃,“人證物證俱全,鄉里鄉親,親戚關係是假不了的。因此,縣衙、府衙、刑部同時判定:李啟帆屬於奸/汙/親戚,觸犯了‘十惡’中的‘內亂’罪,按律,不得享受朝廷大赦天下的恩惠。”

她補充道:“而且,李啟帆膽敢越/獄,罪加一等,更不能赦免了。”

“大人!大人饒命,開恩吶。”被告瑟瑟發抖,面如死灰,拼命磕頭,“饒命,求大人饒命,我知錯了,求您寬恕,我、我願意娶小圓為妻——”

“呸!”原告狠狠吐了口唾沫,深惡痛絕,“我妹妹即使一輩子嫁不出去,也不會嫁給你這個喪盡天良的畜生!”

被告戴著枷鎖,猛地一撲,語無倫次,恐懼哀求:“李昌、表哥!表哥,求求你,原諒小弟一回,我、我是真心喜歡小圓的,我願意娶她為妻,餘生只愛她一個。”

“誰是你——哼!”

原告曾遭嚴刑毒打,差點兒死在李啟恭堂兄弟手中,恨之入骨,險些脫口說“誰是你表哥”,回神後隱忍,咬牙道:“大人,您請聽,這畜生剛才叫草民‘表哥’,他親口承認了,我們兩家確實、確實是親戚。”

李啟帆驚恐萬狀,嚎哭問:“既是親戚,你們為什麼如此狠心?為什麼非要置我於死地?小圓不肯嫁的話,賠償也行,銀子不是問題,要多少?你說個數,砸鍋賣鐵湊給你!”

“呵,有幾個臭錢了不起嗎?哪怕拿一百萬兩來,老子也不原諒!”原告大難不死,鐵了心,發誓要為妹妹和自己討回公道。

李啟帆意欲繼續哀求,卻聽驚堂木“啪~”銳響!

“肅靜!”

姜玉姝摁著驚堂木,“公堂之上,休得喧譁!”

眾多百姓興奮圍觀,越擠越前,幾番被衙役們驅趕,仍不冷靜。

李啟恭萬分煎熬,連日沒睡好,眼袋青黑,既擔憂自己的前程,又憐憫堂弟,乾焦急,束手無策地杵著。

姜玉姝與黃一淳又小聲商議幾句,斟酌定了,威嚴宣判:“李啟帆奸/汙/案,證據確鑿,本縣維持去年年底的判決,不予赦免,仍判死罪。並且,此案已經經府衙呈交刑部過目、批覆,故無需等待秋後,斬立決。”

“明天午時三刻行刑,以正法紀,以儆效尤!”

宣判畢,她最後一拍驚堂木,“退堂。”說完便起身,離開公堂。

霎時,被告的親友衝進公堂,抱著李啟帆,哭成一團,絕望哀嚎:“兒啊,我苦命的兒!”

“你還不到三十歲,哪怕判充軍一輩子也行,怎、怎麼就斬立決了呢?”

“前陣子明明說赦免,現在卻改判斬立決?”

“大人,姜大人,求求您,開開恩,饒我兒一命!”

……

與此同時,原告的親友也衝進公堂,簇擁李昌,狂喜,激動嚷:“八年,八年了!”

“八年前發生的事兒,直到今天,才終於討回公道。”

“爹、娘,你們的在天之靈,可看見了?兒子總算告倒了李啟帆這畜牲,為妹妹討回了公道。”

男兒有淚不輕彈,李昌喜極而泣,仰望“明鏡高懸”匾額,感激涕零,恭敬磕頭道謝,“多謝,多謝姜大人主持公道,您的大恩大德,草民一家永生難忘!”

眾衙役忙前忙後,橫起水火棍,連推帶罵,迅速把閒雜人等趕出公堂,硬架起癱軟的李啟帆,將其押回監牢,明日再押去法場受刑。

堂外,看熱鬧不嫌事大的人群意猶未盡,或鄙夷,或唏噓,交頭接耳,久久未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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