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是美人在懷最重要。風雲輕可顧不了那麼多了。
“光天化日之下說這等傷風敗俗的話!簡直是不知羞恥!”風雲輕話音剛落,一個充滿怒意的聲音在她的頭頂上方響起。
嚇!不是玟初,但這聲音咋這麼熟悉?風雲輕聽到熟悉的聲音,猛的停住腳步,低著的頭抬起,便看到一張精緻到近乎完美的容顏,明若秋水的眸子,金冠束髮,金色的陽光給他的容顏踱上了一層金色,美的張揚,光彩照人。
不由得一怔,怔怔的看著面前的人,喃喃的道:“哪來的金美人?”
“風雲輕!”咬牙切齒的聲音,堆積著滿滿的陰沉和冷意:“你居然不認識我了?”
“我該認識你麼?”風雲輕將那陰沉視而不見,一雙眼睛只是痴痴的盯著眼前精緻的臉,如刀刻的一般,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眉毛是眉毛,嘴是嘴的,分開看漂亮,結合在一起,更是漂亮。
“你睜大你的狗眼睛再次仔細看看!”一陣陰冷的風掃過,風雲輕緊抓著他胳膊的手猛的被甩開,更加陰沉冰冷的聲音響起:“到底認識不認識?”
嚇!風雲輕一個趔趄,被甩到了一邊,腦袋瞬間清醒,勉強的穩住身子,睜大眼睛看著站在不遠處怒氣衝冠的人,回神半響,看著對面人的,驚訝的道:“表哥?”
“哼!你還知道我是你表哥?”楚緣夕不但是一張臉陰沉,連帶著一雙眸子和全身各個器官都滿是陰沉的神色,看著風雲輕的樣子,手指的骨節攥的咯咯直響。
“呀!表哥?怎麼是你啊?玟初呢?”風雲輕看著楚緣夕,金冠下,是踱上了一層金色容顏,容顏下是一身金色衣服,腳蹬朝陽靴,也是繡了一層金邊的,除了頭髮是黑色,腰間的束帶是玉色的外,全身上下被一團金色包裹著,無一不是金光閃閃,完完全全一個金人的樣子。
眼睛一瞬間冒出狼光,風雲輕看著楚緣夕,和那日的隨意穿著完全不同,而今很正統的打扮,金色穿在他的身上,不嫌庸俗,反而多了一種天生的高貴。
風雲輕驚歎著看著,美啊!真是美啊!忽然想到風輕煙,這樣的美人,那女人真要嫁他,豈不是得了天大的便宜,管天天看著就不用吃飯了估計。多省銀子啊!
“怎麼就不能是我?”對於風雲輕驚歎痴迷的眼光,楚緣夕一雙陰沉的眸子漸漸的暖和了幾分,聽到玟初兩個字,剛暖下來的陰沉之色又增了回去。這女人簡直不知羞恥,居然大白天的要和一個男人一起睡覺?簡直是……簡直是傷風敗俗!
“嘻嘻,表哥比昨天美了好多,我一時間沒認出來嘛!”風雲輕立即嘻嘻一笑,重新的上來抓住楚緣夕的胳膊,眸光流轉處掃視了前方一眼,見那一抹藍衣的身影消失在了相思閣的盡頭,該死的!玟初那混蛋果然是混蛋!
(本章完)
第37章
他從進來風府兩年,從來就沒出了藏嬌閣,更沒來她的相思閣一回,而今日真是破了天大的例外了。到底因為什麼呢!他來找她索賠了十萬兩銀子,又用一直珍視如至寶的寒玉床換走了那支玉步搖。只此兩件事,總感覺怪怪的。
風雲輕秀眉微蹙,如水的眸子微微的眯了一下,想起玟初從她頭上閃電般的拿下玉步搖放進他的懷裡,那神情當時她沒注意,如今細想起來,似乎怕她反悔似的。
看來玉步搖比寒玉床對他來說還重要。而玉步搖……
“哼!是已經被迷得沒了腦子吧!”楚緣夕順著風雲輕的視線,自然也看到了那藍色的身影消失在盡頭,冷冷的哼了一聲。
公子玟初,南陽當今瑞帝第三十年的舉子,兩年前一介布衣來京科考,一時的風華曾經迷倒這京都城的萬千女子,聽說在狀元樓被這個女人看上,後來用了八百萬兩的身價請進了風府藏嬌閣。
不求功名,貪求富貴。曾經一時間被天下舉子文人所不恥。但其風華不減反增,曾碎了萬千女子的芳心。比之南陽第一公子云伴月進風府時的轟動效果不輸一絲一毫。
即便如今兩年過去,但當初的盛景似乎依然留在人們的記憶裡。書樓茶館,街頭巷陌,依然可以聽到玟初的名字。所以,對於玟初,楚緣夕並不陌生。看著那消失的身影,今日雖是第一次見面,但從他身上散出的氣質,讓他總覺得有一種莫名的熟悉。一介布衣,猶若王侯般的清貴,無論從何種角度看都不是為了八百萬兩銀子會賣身之人。
緩緩的收回視線,看著盯著玟初身影消失的那處走神的風雲輕,楚緣夕心裡湧起一股莫名的不是滋味,惱意翻江倒海,冷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