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已經可以把呂東順還給裴鬧春夫婦了,只是呂家人牴觸情緒挺嚴重,剛剛在筆錄時,兩夫妻都差點鬧事。
“行。”裴鬧春稍微緊了緊手,沒讓楊秋平發火,兩人一同跟著警察進了辦公室,呂家夫婦正坐在椅子上,一見著他們進來,就來氣,在他們傳統的想法裡,買個孩子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就像是買貨物,他們分明付了錢,錢貨兩訖,不是很正常嗎?憑什麼報警抓他們,甭管呂東順多不乖,他們付錢了,就是他們的孩子。
“哼。”剛剛警方為了安撫他們說的那些什麼裴家夫婦的背景,反倒成為了現在兩人心氣不順的原因,呂媽媽先開的口:“什麼大教授,老師的,就知道搶孩子,我孩子養的好好的,說來搶就來搶。”
呂爸爸平時在外頭應酬得多,相對妻子知道些法律,不太好意思地攔了攔妻子:“別說了。”
“什麼別說,當年我們可是花了兩萬買的!就為了沒麻煩,要個自己的孩子,早知道,還不如去附近村裡討一個,都要不了萬兒八千的。”呂媽媽翻著白眼,她被抓進警察局,先頭是緊張,到了現在,已經是氣不順了。
“注意點,怎麼說話呢?”警察聽不過了,敲了敲桌子,饒是地方有這種不好的風俗,也不能這麼說呀,“你們這是違法犯罪!”
呂媽媽掐著腰:“什麼違法犯罪?你要是有本事,把這十里八鄉買孩子的都抓去關了!”她在確認了和自家老呂不用負刑事責任後就挺直了腰板,“我告訴你,警方說了,我們不用負責任。”
警察揉著額頭,被氣得不行:“我已經給你宣讀過法律了,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