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這怎麼叫米鋪開張做買賣呢?如今米市街都給燒了一多半了,幸好都是空的。”
坊業司的司長開口道:“我這兒有個法子。”
原來有個商賈人家說願意花錢買下米市街上那些燒燬的鋪子,只是一家一家不好談,想請百雜行做箇中人。讓百雜行先出面買了,再稍加些錢賣給他。
這樣那些被燒了鋪子的商家得了現錢,想要另外買鋪子也容易,還立馬能用上。比守著塊焦土等著再蓋起來可快多了。
眾人商議一回,覺著也沒什麼不妥的,百雜行本來就是幹買賣的,若是官倉放米,也得透過他們出去。這回中間過道手收買被燒燬的鋪面,又不是什麼強買強賣的事兒,很可以行得。
這事兒一定下來,便又說起要不要讓百雜行出面售賣官米的事,老司長卻搖頭道:“還不是時候。若是果然縣裡無米百姓捱餓,那確實該開官倉。眼前是商家們手裡有米,若看我們開始放官糧,官糧又有糧價管著,恐怕更要把米糧外運了。且如今天時確實異常,花後田的收成還看不出來,官倉的存糧還得為今後考慮。”
幾個一聽也覺有理,可那要怎麼辦呢?
老司長又道,一個得叫商家和百姓相信衙門的話,之前政令下得草率,執行得草率,撤銷得也草率。這麼一來,你再說話,老百姓都先存了三分疑惑,先疑你是不是又要妨礙誰,又擔心你不公平對待人,然後又想著估計也撐不了多少時候,立馬又不作數的。這麼一來,官府還能管得上什麼事兒?人無信則不立,官府更是如此。
要等民眾相信衙門了,官府再做出承諾,引導商人們開門做買賣,慢慢再有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