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部分(4 / 4)

民無趨利之心,實是以農家之力不能承擔經濟之責任也。小農以金錢限制,不能謀經營之發達,雖有時明知添益肥料、更換種法,收穫即大有增加;又有時明知開一水道,築一堤防,於將來利益大有增加。然而,皆為經濟所困難,不能為所欲為。農學要術,即便為農家所掌握,也存在資金缺乏,無力經濟的問題。只有大資本集股經營,才有保證。

我西北之大農莊、大牧場、墾殖公司、農牧公社,規模大,資金足,遠比一家一戶、自給自足的小農之家,更有力量經濟農牧,推廣農學要術、畜牧之道。但是,我國家以農耕立國,歷來重農而抑商,列於四民之末的商賈位卑而下,操商賈之業而具陶朱之才者少之又少,當世商賈多是中人之資,雄傑英豪者不過寥寥爾;近人雖則笑貧不笑娼,已經不再過分輕鄙工商之民,然而細審諸公司、諸公社、諸農莊之經營章程,粗疏者多,而精細者少,無論農牧之生產或者商業之經濟,聽命辦事之人多有,而少見能籌謀經濟之才,東家資本雖多而經營佈置不盡合理,耕牧之術亦毫無改良,加以商社公司之名,也不過虛有其表,不堪於用而已。

九尺之臺,起於壘土,事情要一樣一樣的做起來,慢慢趨於完善也是很不容易的,沒有想象的那麼輕而易舉,更不可能一蹴而就。

如今之西北,所謂集股公司,所謂墾牧商業協會,所謂農墾公社,一應以農牧墾殖為主業的行莊字號,都不過是略具雛形,猶如初萌之芽,新植之樹,人才缺乏,經營循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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