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1 / 4)

小說:美人謀律 作者:獨來讀網

“見過韓大人,康大人。”春大山正對著側門,看到這二人出來,連忙行禮。

春荼蘼幾不可見的皺眉,心中腹誹:幹嗎隨隨便便跑到側門來啊?真討厭!

可是沒辦法,她和過兒等人也得跟著行禮。

韓無畏明察秋毫,笑著上前扶起春大山道,“我和康大人是微服,現在又不是在堂上,或者在軍裡,不必多禮了。你家女兒心疼你要彎腰,不樂意了呢。看,嘴撅得能掛醋瓶子。”

他這樣說,雖是開玩笑,春大山卻更尷尬,只得道,“是小女無禮了。”

春荼蘼不吭聲,給他來個預設。

興許是兩人第一回正式見面時,韓無畏是個爬牆頭的狀態。所以,春荼蘼對他總也恭敬不起來,而且自己還沒覺得。

“我聽說,你們要住在鎮裡?”韓無畏話題一轉。

“是。”春大山應道。

“客棧怪不方便的,不如我把房子借你們使使。”韓無畏大大咧咧地說,“我雖平日裡住在軍營,但在鎮上有一處院子,雖然不大,僕役和日常用度卻是都有。你帶著女兒,倒是比住在外面舒服些,也安靜。”

“這不敢叨擾大人。”春大山猶豫著。

其實,為了女兒,他很樂意接受。不過是借住幾天而已。韓無畏是自己的頂頭上司,兩人地位差距大,因而這事算不得是人情,倒和賞賜差不多。

“算不得叨擾。”韓無畏擺擺手,“你自管去住便了,我和康大人近幾日住在軍營時在,反正那院子空著呢。”

第三十三章避嫌

春大山想答應,但他知道女兒自從經歷過大難,現在很有主見,因而目光詢問。

哪想到春荼蘼上前一步,躬身道,“謝謝韓大人的好意。只是身為被告的代訴者,是要避嫌的。您和康大人都是本案的陪審官,若接觸太多,怕遭對方詬病,我們還是住客棧的好。”

在現代,律師是不能和所承接案件的主審法官過往密切的,在歐美法系,律師連陪審團也不能接近,不然若對方投訴你違反訴訟法律,就會導致審判無效。在古代雖然沒這麼嚴格,卻還是要注意一些。

春荼蘼只是公事公辦的意思,但聽在韓無畏耳朵裡,卻是拒絕和劃清界限,反倒令他生出些逆反心理來,緊跟著道,“若擔心這個,實在大可不必。我是武官,負責一地的軍政,至於民政,還是由文官處理。我剛才已經和康大人說了,不再參與旁審,而是和百姓一樣,在堂下看審。你父親是我的下屬,他既然摻和了這事,也關係到軍中的臉面,這個案子必須是贏下來的,如今我給些方便,哪那麼多講究呀。”說著,看了看康正源道,“對吧,康大人。”

康正源微笑點頭,後槽牙卻咬著,心道:你剛才哪跟我不再參加旁審了?

聽韓無畏這樣一說,春荼蘼卻不好再搖頭了。畢竟,人家這麼大的官,這麼高的爵位,讓下屬到自己的院子借宿幾晚,那就是恩典,不能不識抬舉。再說,都已經說明院子空著,他自己和康正源都不會去的。

可是春大山還沒有道謝,遠遠的就跑過來一個小丫鬟,臨到前來一看,卻是小琴。

“老爺,老爺,不好了。您快回家看看,太太病了!”小琴焦急地說。

但饒是如此,神態仍然嬌怯怯的,兩眼含著淚水,似落非落,偏跑得臉頰紅撲撲的,說話時,桃花眼對春大山飄呀飄的。可惜,牡丹花餵牛,春大山完全沒有欣賞的意思,皺眉問,“怎麼回事?我早上出門時還好好的。請了大夫沒有?”

“請了。”小琴點了點頭,“只是太太的頭疼症是老病,受點涼,思慮略重些就犯,吃著舊時候的藥,可總也不大管用。”

春荼蘼一邊聽到,差點翻白眼。

徐氏是個蔫了巴嘰,凡事只在肚子裡計較,表面柔弱,但擰起來特別有準主意的人。不然也不會天天扮小白花,看著窩囊沒用,卻關鍵時刻爬了春大山的床,把所有人都嚇著了。除此之外,她還是個藥罐子,三天兩頭的請醫問藥。

民間有言,住破屋,用破鍋,家裡躺個病老婆,是男人的三大悲劇,春大山就佔了最後一條。平日裡看,那徐氏倒也不裝病,是真正胎裡帶的弱症。不過她這頭疼症就說不準了,這年代又沒有腦CT,請了大夫來,也來來回回就是那一套說詞,總之是死不了,但就是活著折騰人。她抱著頭哼哼,別人也沒辦法拆穿她是不是裝的。就像今天這樣,難以分辨真假。

八成,她是不願意春大山幫助方娘子,但又不敢明著攔,怕觸怒自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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