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上,沒有急著上巴士。又佇立了一會兒,剛想轉身,就接到了秦子歌的電話。
“未晞,還好,你的手機還開著,證明你並沒有跟隨我那無良的老哥上飛機。天哪,我覺得他偶爾會幹出一點瘋狂的事,比如把你綁上飛機。”
“怎麼會!”白未晞失笑,“我剛剛送走了他,正要回來。你吃早飯了嗎?”
“剛在吃呢,怕你一聲不響地離開,所以趕緊撥打了你的電話。幸好,你還算講義氣,沒有見色忘友。”秦子歌咬著東西含含糊糊地說。
白未晞哭笑不得:“你的成語用亂了吧?我是女生,他是男人!”
“誰規定說到色,非要是指女生?秀色可餐,也可以指男生的。你信不信,像渭陽這樣的男人,不知道有多少女人想在他的身上吃豆腐呢!”
“這樣編排你老哥!”白未晞無奈地苦笑。
“哇,還沒有進家門呢,就把矛頭一致對外了?”秦子歌哇哇大叫,又咳嗆了兩聲,“看看,你害我把牛奶都喝嗆了。”
是我害的嗎?白未晞對著藍天白雲翻了個白眼,忽然覺得秦渭陽的那個在大堡礁買房的主意也不錯。在悉尼就能看到明亮的天空,想必大堡礁的天空會更美,而不至於像北京,站在高樓大廈的頂層,看出去的天空,仍然是灰濛濛的。
“喂,你在不在聽?未晞?”秦子歌那邊,因為沒有等到白未晞的回答,而追了起來。
“在聽,正在為我的罪行懺悔。”白未晞開玩笑地說,“我現在就去巴士站。”
“打輛計程車啊,還坐巴士!”
“我喜歡坐巴士的感覺,慢慢吞吞、晃晃悠悠,把一路上的風景看遍。”白未晞卻自有其獨特的理由,“坐巴士看悉尼,別有一番風味在心頭。”
“行了,我的詩人!”秦子歌沒好氣地說,“快回來吧,我們今天去維多利亞街購物。那裡,有最時尚的服裝和首飾,你不就是幹這行的嗎?去找找靈感,順帶陪我血拼。”
白未晞提醒:“你今晚還有一場演出呢!”
“我知道,所以要好好血拼一場,讓精神達到最佳狀態嘛!”秦子歌理直氣壯地說,“一會兒你不用上來了,在大廳裡等我好了。”
“可是我穿的是t恤加牛仔,你確認沒問題嗎?”白未晞慢吞吞地說。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分鐘,才驚天大叫:“天哪,你怎麼會穿得這樣隨意呢?至少也要穿雙五公分的中跟皮鞋,外加小洋裝吧?”
“我以為今
天會去室外的某個公園,或者去悉尼塔。”白未晞訕訕,“所以,才特意換了這樣的一身衣服,就是為了怕上去換衣嘛!”
“別廢話了,你上來換了衣服再一起走!”秦子歌洩氣地低吼,“哼,還是個時裝設計師呢,一點時尚的意識都沒有!”
☆、第四百二十三章專屬品牌
沒有時尚意識的白未曦,在跟著秦子歌血拼半日後,才終於明白了,什麼叫時尚。秦子歌的手裡,至少提著十個購物袋,竟然還能健步如飛,絲毫不影響其淑女風度。
白未曦歎為觀止:“子歌,這種功力,你練習了幾年?”
秦子歌不以為然地說:“如果你在我這樣的家庭里長大,就會發現,人人都對血拼抱有極大的熱情。耳濡目染之下,這門功力不強也得強大起來。”
“看來,豪門嬌女也不是好當的,這份體力也不是常人能有的。看來,以後爬山旅行,我還要甘拜下風才是。可笑我以前一直自以為是,總以為至少能在體力上勝你一籌。”
“那你就錯了。”秦子歌吃吃地笑,“我們這些家族裡長大的女孩子,個個都對血拼精神無窮。但如果說到要去爬山,恐怕走幾步就會舀出紙巾嘆氣。”
“怎麼會?我覺得你們逛街的時候,真的湣�鴆恢�>腖頻摹!卑孜搓夭喚狻�
“那是因為血拼是我們的所愛,想到下個季度能穿著華裳美服亮相,心裡早就樂翻了,還會覺得累嗎?可是爬山不一樣,即使爬到山頂又怎麼樣?看看四周的景色嗎?那不如乘座電梯,直達大廈頂樓,不用揮汗如雨,更不用擔心腳被扭到,照樣能看個過癮。”
白未曦愕然:“那能一樣嗎?別說再高的大廈也沒有山高,就是爬山這個過程本身,也足夠吸引人的。”
“所以說。你是我們中間的異類,難怪渭陽會為你著迷。”
白未曦鬱悶:“我本來就不是你們圈子裡的,你們出身豪門,而我家裡世代平民。”
“那倒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