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部分(2 / 4)

小說:獵戀陽光 作者:僻處自說

要相信警察的公正性和辦案能力。

如果說這三點還算湊合,對賀飛真正關心的問題——念雲殺人嫌疑的排除,陳國棟給出的結果卻讓他大失所望。陳國棟說:在確定新線索與週一雄的被殺存在必然聯絡之前,楚念雲的嫌疑並不能減輕,因為它們並不是能推翻與她相關的那些鐵證的反證。至少現在看,對楚念雲的開庭審理,幾天後會如期進行!

講完,陳國棟說碼頭剛發生了一起命案,他得趕緊走。對賀飛的據理力爭只象徵性地聽了兩耳朵,他便把賀飛半推半拉地帶出了警局大樓。丟下旬“我全曉得了,容我調查幾天再說”,陳國棟便麻利地鑽上了已拉亮警燈的警車。

愣怔怔地望著一溜煙開走的警車,猛然,長嘯一聲,賀飛歇斯底里地宣洩了出來:你們這幫——XXX,XXX!憑什麼呀!憑什麼!

憑什麼抓不到真兇,就把楚念雲當替罪羊!

感覺自己像一張已拉到極限的弓,馬上就要了!

喘著粗氣日丁著黑漆漆的夜幕立了一會兒,他心裡嘎巴嘎巴地橫刀發狠:孫子,偷著樂呢?做夢吧你!就是同歸於盡,我也要把你摳出來!射死你!

開門上車,陳可正坐在車裡等他。賀飛陰著臉問:“你老爸跟你說什麼了?”

陳可道:“沒什麼,跟和你說的一樣。”

“還有呢?”

“還有?”陳可斜了他一眼,“沒有啦。”

“我問你還有呢!”

陳可嘰咕:“讓我,看著你點。”

“下車!”賀飛悶吼。

陳可皺眉:“嗎呀?”

“我不需要保鏢。更煩特務!”

陳可沒動窩。

半晌,陳可問:“你想幹什麼?”

“把她救出來!”賀飛猛一轉身,狠歹歹反問,“不行啊?”

陳可往後一躲,“是呀,我問你想怎麼辦?”

“刺探我?”

陳可不愛聽了:“你怎這操行!我是那種人嗎?”

運了運氣,賀飛說:“我明天去奉金。”

“還找金龍啊?”

“先不理他,查錢程亮。”

“我老爸說了,他們馬上就查錢程亮,你還要插手?等兩天要是不行,你再——”

“我等不了!”賀飛的聲音瞬間撕裂,“三天後,楚念雲照樣被押上法庭,我拿什麼等!”

“兩邊警隊說好了一起調查,你還不放心?”

“不是不放心,是不敢放心!一邊草菅人命,一邊——”扁到陳國棟,賀飛勉強換了個好聽點的詞,“一邊循規蹈矩!要你,你敢放心嗎?”

“那到奉金,怎麼查錢程亮啊?”

“別打聽了。省得知道了,你老爸要問你,你兩邊不是人。”

“你怎這麼dogeye啊?我要打小報告,我是豬,行了吧?”見賀飛仍不言聲,陳可憤憤道,“你他奶奶以為我是稀罕你那又拉又吐的鮑魚啊?我是怕你又被人打一悶棍裝麻袋裡收走——又什麼未酬身先死!”

覺出自己有點過了,賀飛心煩意亂地捶了把方向盤,說:“操,算我小人。”

陳可沒理他的話:“說呀。怎麼查錢程亮?”

“你想跟我去?”

“是,老大!I服了you!”

點上煙,一口氣抽到屁股,賀飛說出了自己想法。

警察之所以認定他找到的新線索並不能排除念雲的嫌疑,顯然是因為它們與案發的時間和現場沒有直接聯絡。而離開庭只有最後的三天了,他再去挖掘“監聽軟體,錢程亮和ASL”之間的關係,動機,利益,以及指使和被指使之間的各種證據,既耗時間,也無勝算。指望已拍板定案一根筋的肖隊長否定自己從頭再來,更是遠水解不了近渴。

最快最有效的辦法,唯有用同案發現場有關的證據,證明兇手另有其人,至少也要證明某個可能是兇手的人在案發時間曾經出現在案發現場附近——等於說,必須找到錢程亮在案發前在塘橋鎮出現過,哪怕是在奉金縣出現過的證據,才能阻止三天後對念雲的開庭審判。

陳可小聲道:“阻止開庭,不是很關鍵吧?你的目的不是要證明她是清白的,把她救出來嗎?”

“屁!”賀飛憤然道,“如果開庭受審,和聽天由命有什麼區別?刀架脖子的滋味,你願意嚐嚐嗎?”

陳可噎住了。

過會兒,他忍不住問:“錢程亮就是殺手?你有把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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