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部分(1 / 4)

小說:獵戀陽光 作者:僻處自說

“看著和周老師的一模一樣啊?”

梁菲婭自言自語:“是一樣的。刑警隊那個,是他出事前幾天,他過生日時我送給他的。本來我買了個更好點的,他說不喜歡,太繁瑣。就喜歡原來這個,用著習慣。我就去換了個和原來一樣的。”

沉默了一會兒。

梁菲婭望著週一雄的遺像,喃喃地說:老周自打換了新手機,他的脾氣就變了,每晚回來都唉聲嘆氣。我問他怎麼了,他也不說。他出事的那天晚上,我一個人在家,也是先聽見了這個舊手機響,跟著奪命的雷,就來了

十幾分鍾後,賀飛把陳可塞進卡宴,一腳油門,衝進了瓢潑大雨。

陳可掛上電話,賀飛問:“你老爸怎麼說?”

陳可說:“你不是聽見了嗎?讓咱過去再說。”

兩人各想各的。

一會兒,陳可說:“哥兒們,說實話,你不覺得自己缺心眼,冒傻氣呀?楚念雲都是孩兒他娘了,您還乾柴烈火的?”

賀飛不言聲。

陳可又說:“說正經的,我覺得你去也白去,我老爸幫不了你,別說他了,局長也沒戲。證據這麼鐵,拿什麼翻?”

賀飛說:“不是翻案?是冤案!周老師,不是楚念雲殺的!”

“那是誰殺的?”

“具體我說不好,可能和飛雲有關,也可能和ASL有關。”

三十五、鐵證

坐在陳可老爸陳國棟的書房裡,賀飛開門見山:“陳叔,我知道您的兩個徒弟,就是負責和奉金縣刑警隊協調處理周老師這案子的,所以我想找到您,楚念雲就有救了。”

陳國棟不動聲色地看了看他,問:“這話怎麼講啊?是給我也準備了幾十萬現金嗎?”

陳可插話道:“爸,他不是這意思。他——”

“陳可!”陳國棟威嚴地盯著坐在門口一張小凳上的陳可:“你要不能保證不張嘴,就不要聽了。”

喝了口茶,陳國棟對面前的賀飛說:“你說吧。”

賀飛說:“陳叔,您誤會了,我今天來不是向您行賄拉關係的,我是向您反映案情疑點的。我剛才的意思是,我覺得大上海的警察,肯定不會像小縣城的警察那樣,囫圇吞棗,草菅人命!”

陳國棟一笑:“賀飛,這話就免了吧。給上海的警察戴高帽也好,貶低奉金縣的警察也罷,既然你曉得靠鈔票在我這同樣也走不通,有什麼話,或者說你覺著這案子有什麼疑點,直截了當說吧。”

賀飛說:“陳叔,我還想說明一點——我承認我一直愛著楚念雲,即使十天前知道了她已經結了婚,我心裡,也放不下她。但是,這和周老師案子的疑點是兩回事,我要說的疑點並不像肖隊長說的那樣,是主觀的,一廂情願的,全是真實存在的。我和她以後怎麼樣,現在對我來說並不重要,我現在只想把她救出來,因為周老師不是她殺的。”

陳國棟點了頭點:“明白了,往下說吧。不過提醒你,週一雄是不是楚念雲殺的,你不要想當然。否則,咱們的談話就沒有意義了。”

賀飛深吸了口氣,說:“這個案子有五個明顯的疑點。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楚念雲沒有殺人動機。原先,肖隊長懷疑楚念雲是個圖財害命的三陪小姐。現在,這個推理不攻自破。楚念雲的丈夫常昊城,他的身家至少一兩千萬,他們住著別墅,開著賓士,還何談圖財害命,三陪小姐?第二,兇案現場沒有搏鬥痕跡,說明兇手肯定是熟人,和周老師認識,而楚念雲和周老師素未相識,何談熟人?第三,兇案現場發現了乙醚殘留物,明顯是兇手帶到現場的,但我查了資料,成年人被乙醚捂住口鼻後,至少要持續二十秒鐘才會徹底失去抵抗能力,而我們假設楚念雲是兇手,她能不明白以她一個小女孩的力氣,去強行捂住週一雄一個三十出頭壯年男人的嘴,還要持續捂住二十秒鐘,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所以,如果她是兇手,她不可能把乙醚,這種她根本用不上的作案工具帶到現場!現場發現乙醚,只能說明兇手另有其人,而且是個男人。第四,再假設一次楚念雲就是兇手,按肖隊長推斷,她在案發第二天就出國了,是因為畏罪潛逃,那麼,她怎麼可能只跑了十天就回來了,還是大搖大擺地回來的,這明顯不合邏輯。傻瓜也懂,要是背了命案,少說也要躲個三年兩載吧!最後一點,不是疑點,我想給她再證明一次,她之所以知道有那麼個小旅館,還去了那個小旅館,是因為頭一天我在電話裡告訴了她小旅館的地址,約她在案發當晚九點半在小旅館見面,她才在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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