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的次數太多了,分手一年之後的這三次見面,都是我主動的。而且我清楚,女生主動,多半都不會有好的結果。就如我大一時,苦苦地暗戀了朝暉師兄大半年,最後終於忍不住內心的折磨,在下學期的3月19日發簡訊向他表白,他卻婉拒了一樣。當時是早上上第一節高數課之前,我緊緊地攥著手機,猶豫了整整八分鐘,才把打好的簡訊發出去,“師兄,我可以喜歡你嗎?”
我忘記了朝暉師兄回答的原話,只記得他拒絕的很委婉,意思是,“我們還是好好學習,別想這麼多。”就這樣,我坐在第一排上高數時,收到朝暉師兄回覆的簡訊之後,還是什麼都不顧地哭了個稀里嘩啦。也正是那時,認識了我班裡的一個男閨蜜,我稱他為“樂樂師姐”。
作者有話要說:
☆、Chapter 11 向日葵
我慢慢地往回走去,終於在我的不回頭、不主動、不哭泣之下,我聽到了何冉離開的腳步聲音。我知道我轉身之後何冉一直在看著我,我就硬裝著堅強,死都不肯回頭看他一眼。我怕我一回頭,所有的情緒都會噴湧而出,我怕我會大哭,而何冉卻無動於衷。
我冷血,我無情,我狼心狗肺,我不知好歹,我混蛋,我膽小,我沒有好好把握,我白白浪費了感情。可是,我愛何冉,我不想在現在,把與他之間的關係弄得太過於決絕,以至於在漫長的以後,我再也沒有了回頭的餘地。未來很長,如果有可能的話,我一定還會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