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1 / 4)

我想去乘船遇一場海難。——最好能生還。

我不想死。

我只是想經歷。

歷經世事而活著。

我還是我。

我叫週五,我依賴於週五而生存。

我熱愛生命。我熱愛生活。

我會好好活著。

——————

說的是週五日記,我也並不是都在特定的週五才寫,因為“週五”二字,其實是一個人名。我喜歡週五,原因是過了這一天,就是兩天的週末休息時間,我可以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算是象徵著一種美好的希冀。

而且每篇週五日記之間,並沒有什麼關聯,相同點就是我假想自己是一個男人,第一篇我已經結婚了,第二篇還沒有。在這篇日記裡面,我已經不想死了,我開始考慮一種我想要的、特殊的、驚世駭俗的活法。於是在我腦海虛幻的世界裡,我開始想象過一種艱苦的生活,只有做出別人不想做、或者不敢做的事情,我才能體驗到我自己存在的意義和價值。

我開始模擬自己是一個流浪漢,活在社會的最底層,我只要麵包,根本不再去考慮什麼愛情。我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只不過是為了活著,不是好好的活著,而是真實的活著。我說不出來“真實”的那種感覺,就像是我一直認為,痛苦比開心更真實一樣。

外國作家中,我最喜歡的是亨利米勒,而他,很明顯就是一個大瘋子。百度百科給亨利米勒的評價是,美國“垮掉派”作家,是20世紀美國乃至世界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同時也是最富有個性又極具爭議的文學大師和業餘畫家,其閱歷相當豐富,從事過多種職業,並潛心研究過禪宗、猶太教苦修派、星相學、浮世繪等稀奇古怪的學問,被公推為美國文壇“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一位怪傑。

我就是喜歡這樣的一個瘋子,所以在日記中,也不自覺流露出了自己想過那種生活。我的瘋狂,不只是在失戀的一個月中才有,其實前面也說過,在分手一年多再次見了何冉的第一面之後,我又有了瘋狂的衝動,比如剃光頭,比如把自己悶死在一間小黑屋裡。我喜歡在外面淅淅瀝瀝地下著小雨時,自己的小黑屋裡長滿了毒蘑菇。

我現在看著去年寫的日記,才明白當時的我陷得有多深,所有的瘋狂,都是為愛情而言,沒錯,我就是一個為愛瘋狂的射手座女生。所慶幸的是,我已經不想死了,不管怎麼說,瘋狂都要比死好上很多。

現在的我,坐在電腦前分析一年前的我,真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情,是我以前寫日記時也沒有想到的。我想經歷痛苦的實質原因,某一部分顯然是想借助更大的痛苦來沖淡失戀的痛苦,這,無疑是最好的方法了。而做出一些很瘋狂的舉動,就像是男生對“當軍人”的渴望一樣,那是一種歷練、一種生活對人性的打磨,經歷過了之後,便會淡然如飽經風霜的老人,再也不用擔心歲月風雨的無情侵蝕。

何冉曾經給我推薦過電影《燃情歲月》,裡面的男主角就是丟下了家中的一切去當軍人。其實在外國的很多經典電影中,男人都對從軍有一種莫名的情結,好像是男人證明自己力量的一種共性。就如我第一次見何冉時,他也提到了他小時候的夢想,就是當一名軍人,後來被家人阻止了。

在日記中,即便我盡力把自己想象成一個男人,可寫出來的那種想法,卻是隻有女人才會有。我記得某個著名的外國作家說過一句話,意思是一個女人在寫作時還記得自己的性別,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我把那句話發在我的空間裡,瑩子姐在下面的評論是,“但在生活中,你必須記得自己還是一個女人。”所以我覺得,若是想成為一個優秀的女作家,人格分裂和心理變態是必不可少的,否則很難接近內心的真實感受。再或者,就算真切地想象出來了之後,也未必有筆力和膽量寫出來。

我是瘋狂的,我說這句話的時候,其實我又迷茫了。我記得,在我以前跟何冉說,“我是一個熱情奔放的女生”時,何冉冷笑一下,嗤之以鼻,“你?熱情奔放?”也許是何冉離我的內心太接近,太瞭解我傳統的本質了,然而即便是我自己,也不敢下一個確切的論斷。

在分手一年之後的三次見面中,好像是第二次,我跟何冉說我很想去西藏,很想去鳥不拉屎的山村裡指教,何冉沒有很明顯地鄙視我,只是表達了他自己的人生規劃。截然不同的兩種,也難怪在我問何冉跟我分手的真正原因時,他能夠毫不猶豫地說,“道不同不相為謀”。

我是一個空想家,所有的這些經歷,想著永遠比做起來要開心很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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