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2 / 4)

小說:執手共赴此生 作者:沒事找事

三的,休息那天吃飯剛巧看見了。”

又一個立馬興致勃勃:“那有沒有女朋友啊啊??”

一個嘿嘿一笑:“不清楚,不過聽說跟他們系的系花走的很近。”

再:“系花,系花是誰啊?”

又:“好像聽說是他同班同學,叫什麼蔣馨”

“”

“”

我一直默默的聽著。因為她們談論的這個人,我對他有不一樣的感覺,那種感覺讓我羞澀於去談論。當然還有她們說的那個系花讓我心口發悶,但卻難以阻止年少的熱情。

那些年少的熱情啊,那麼多那麼執著。可是即便這個人站在我面前,那種感覺依然這麼近,那麼遠。

於他的記憶最多的截止到軍訓的那個月末,以後的日子裡即使我有心尋覓,也不過幾次匆匆的擦肩而過,我裝作不經意的走過沒有停留,而他則是平平常常的走過,不會停留。那些掩在稀疏尋常裡暗湧的情懷始終只有我一個人。

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他走,聽說去了美國,大概要好幾年吧。我掰著指頭算我只能等三年半,可是他的這個好幾年是多長呢?我沒來由的覺得一定很長很長後來我明白那種沒來由或許就是絕望。因為一無所知,所以無限絕望。

果然幾年過去,再也沒有訊息,我也漸漸的由絕望,思念,到慢慢平靜。將這份傾慕當做青春年華里都必然會經歷的一次磨練塵封在記憶裡。

可是現在他站在那裡,站在講臺上,合體的襯衫加西褲,眉目依然俊朗,身形依然挺拔,只是看上去更加沉穩。不過兩年半而已,那個時候帶著我做蛙跳的白麵小生盡然褪去了所有的青澀,成了看上去很有擔當的青年。只不過不變的是那種從容不迫的帶著點氣度的嗓音,此時正朗朗的自我介紹:

“大家好,原本安排給你們代課的應老師有課題外出了,臨時決定由我跟大家共同學習這門課。現在先做一下自我介紹,我的名字叫”

然後轉過身去,拿起粉筆,在黑板上寫出極好看的三個楷體字:宋明軒。

底下的學生們一個字一個字的跟著讀出來,在他停筆轉身的時候,集體哇的一聲驚歎:真好聽啊

他嘴邊漾起一抹淺笑,不疾不徐沉穩道:“你們可以喊我宋老師,雖然說,三歲一代溝,十歲一輩分。但我應該沒有比你們大十歲,也可以私下叫我明軒。或者叫我的英文名字Stephen。”

頓了一下又道:“當然我更喜歡中文稱呼。”

但他的後一句即時被一些女生的尖叫壓了下去:“Stefan?跟吸血鬼王子一個名字嗎?好帥哦!”

他無奈的沉吟下,道:“不是,我的名字是s…t…e…p…h…e…n,' 'sti:vn '。不是s…t…e…f…a…n,'stevn'。”標準的美式發音,比我們外院的很多老師發音都標準。

但是下面的學生基本都不是外院的人,所以沒幾個聽的出來,而且有時候這兩個名字發音也是可以共通的。

大家起鬨道:“都一樣啦!而且重點是老師和吸血鬼王子同樣帥啊!”

他嗯了一聲,不置可否的笑笑,大概對別人誇他帥已經沒什麼可回應的,淡淡的一笑而過。

我突然發現他比以前愛笑,但也許是因為今時不同往日,他帶的不再是簡單的軍訓生,而是一個注重課堂氣氛的班級。他的聲音也是有變的,多了更多能夠讓人如沐春風的東西。大家在他如沐春風的聲音裡,如沐春風的表情裡盡情表達著對他的好奇。而我卻在這種如沐春風裡猶如當頭澆了一盆冰水透心的涼。

他走的時候是我的班長,學長,回來的時候卻站在三尺講臺上成了我的老師。他從遙遠的後會無期裡驀然站在我的燈火闌珊處,我卻沒有欣喜,反而覺得有什麼把距離拉的更長了,彼此已不能站在同一個高度。

那句歌詞怎麼唱的?

把昨天都作廢,現在你在我眼前,我想愛,請給我機會。

可是這機會是叫我厚著臉皮去跟自己的老師表白嗎?喜歡一個人的時候,他就自然而然會上升到一個讓你仰望的高度。他像天上的星星,朦朧美好,若即若離的散著幽光,讓你覺得既無法企及,又渴望摘下來好好收藏。那些莫名的思慕讓他在你面前完美到無懈可擊。你明知道那些都是來自自己一個人的想象,卻沒辦法堪破自己給自己擺下的這個迷魂陣,好叫你看透他的弱點,能夠將他手到擒來。

如今他在我面前更加的像鏡中花水中月,我怕我要像那撈月的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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