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部分(3 / 4)

是來講道理吧。”

“我還是那話,要麼你打死我,要麼讓我娶志春。”

陳友說:“就你這種無賴,志春會嫁給你?”

“你給我三個月時間,要是志春還不願意,我就再也不騷擾她了。”

志剛問:“你真的戒賭了?”

“真的。我兩個月沒賭了。”

“兩個月時間太短。賭錢的人說話都是放屁,一轉身就會再賭。”

“你要是不信,我現在就把手指剁下來一個。”

志剛說:“別玩這一套,你知道我不會讓你剁的。小子,我告訴你,我二姐是一朵花,絕不能插在牛糞上。別看大力這一攤牛糞給剷掉了,也輪不上你。你真想娶我二姐,第一要我二姐願意,第二要能證明你不是牛糞。”

“怎麼樣才能證明?”

“還是兩條:第一,一輩子不賭錢。就算將來結婚了,你只要賭一次就離婚。第二,你的學歷要比志春高。”

“這兩條我都能做到。我現在學歷已經比志春高了。”

“不高。你高中沒有畢業,只能算初中生。”

“行啊。我去上一個技術學校,學了技術還能抵高中文憑。”

“不行。志春已經上大專課程了,等她畢業,你就得考本科證書。”

“我也考大專,和她一樣不行嗎?”

“不行。你必須比她高。”

這可難倒鄭挺了。他一個農民工,必須每天上班才能生存,累死累活的,要想同時考一個大學本科文憑出來,無異於天方夜譚。他知道這是志剛故意在為難他,讓他知難而退。

見他不說話,志剛知道難住他了,便讓他再想一會。

鄭挺想了足足有十幾分鍾,說:“要是我拿到了本科文憑,志春卻和別人結婚了怎麼辦?”

“那是你們沒有緣份,怪不得別人。”

“我答應你。不過我也有條件。”

“你還和我講條件?說說看。”

“你給我安排一個清閒點的工作,好讓我有時間看書。”

陳友不高興了,說:“哪裡有這種好事?給你安排工作,你就滿足了,不娶志春也不考試了。”

“我不是要多好的工作,當保安就行,不過要允許我上班看書。”

志剛說:“你條件還不少。當保安工資少,連你現在一半都不到,你願意幹?”

“願意。只要能養活自己就行。”

“好。我答應你。不過不能在這裡幹保安,離志春遠點。”

“那”

鄭挺猶豫著說,“我們能不能籤個協議?”

“當然可以。不過協議裡要說清楚,等你拿到文憑後,如果志春已經結婚,就不能嫁給你了。”

“行。就這樣籤。”

志剛在電腦上打了一個協議:甲方:馮志春乙方:鄭挺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本協議。

1、甲方承諾,如果乙方拿到大學本科文憑,甲方在未婚前提下,必須與乙方結婚;2、在乙方拿到大學本科文憑以前,甲方有和任何人結婚的自由,如果乙方拿到大學本科文憑時甲方已婚,則乙方從此不得騷擾甲方;3、甲方承諾為乙方安排做保安工作;4、乙方在拿到大學本科文憑前,不得騷擾甲方;5、如果雙方有一方違約,必須賠償另一方的經濟損失。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日期志剛列印好兩份交給鄭挺,鄭挺仔細地看過後,指著第4條問道:“這一條能不能不要?”

志剛說:“不能。你經常騷擾她能考出文憑嗎?再說,你都能騷擾她了,目的也達到了,還需要考什麼文憑?”

“我的目的是想娶她,不是騷擾她。”

“那也不行。”

其實志剛的目的就是讓他不要騷擾志春,所以這一條他不會讓步。

鄭挺無奈,只得同意,在上面簽了字。志剛拿給陳友說:“你給志紅,叫她叫醒志春簽字。”

陳友拿著協議出去了。鄭挺說:“馮總,我知道你不相信我,拿這個來嚇我,想讓我知難而退。可我偏偏就是撞了南牆也不回頭的人,不管能不能娶到志春,就是考到老我都會考出文憑來。”

志剛已經頗為欣賞這小夥子了,但現在都只是嘴上說的,還不能證明什麼。如果他真的做到了,即便志春不能嫁給他,志剛也會給他個人發展的機會。

陳友回來了,拿著志春簽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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