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部分(3 / 4)

小說:花氏孤兒 作者:瞎說唄

對此去罹倒一點也不覺意外,如果花傾之沒有任何事瞞著他那才奇怪。

“還記得我們在丈雪城初次見面的情景嗎?”

去罹點頭。傾之道:“鄔哲是你父親的朋友,他想幫你,或許會資助你些錢財,或許會把你帶走。可我聽說你因父親犯事被罰做軍奴,母親病重都不能探望,心想你一定也記恨商晟,於是先鄔哲一步跟蹤你到亂墳崗,瞭解你的身世,與你結交。後來你病倒,我在湯劑裡添了幾味安眠的藥使你臥床不起,沒有機會再見鄔哲,最後又力促師父收你為徒,終於將你留下。這些都是我的安排。”

去罹臉上的表情漸漸凝住,傾之又道:“其實如果當初你接受了鄔哲的幫助,不管是跟著他在禁軍中謀個職位,或是留在丈雪城,這二十五年過得會是完全不同的生活。不必為恩情所縛,為義氣所累;會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家”

一直以來去罹都以為他沒有再見到鄔哲,而是拜顏鵲為師,與行已、傾之結為兄弟是命運使然,卻沒料到這一切竟全在一個當時只有十歲的孩子的掌握中。花傾之就這樣不費吹灰之力地收買了他,讓他心甘情願、毫無怨言地追隨了他二十五年。如果當時去罹識破了傾之的詭計,必然憤而痛斥,甚至如果他得知這一切時尚還年輕血氣,他也會毅然與傾之割袍斷義。可如今還能說什麼呢?行已、傾之,甚至為他所不能原諒的殺父仇人顏鵲不只是給了一個剛剛喪母、無家可歸的孩子一口飯吃、一身衣穿、一間屋住,他們是給了他一個家,給了他滿滿的親情。二十五年的親人,傾之做了什麼,他都可以原諒,也只有原諒。

“當夜你知道我父親是殺你大哥的兇手時就沒對我動絲毫殺念?”雖然可以原諒,心裡卻還是執著地想得到些許慰藉,希望從一開始,那不全然是利用。

傾之似有些自得,“師父和大哥都有,但我沒有。”

去罹會心而笑,問道:“那我們之間是不是再沒有其他隱瞞了?”

傾之想:引卷荼襲擊去罹讓他再欠份人情這事還是爛在肚裡一輩子不要坦白的好,他實在沒有把握去罹還能繼續對他保持淡定。“沒有了。”傾之笑得一臉坦誠——在他一生不計其數的謊言中,這實在算不了什麼。

停了片刻,去罹道:“我把事情都交代了就走,不跟你告別了。”

傾之微笑,“二哥走好,那我也不送了。”

不訴離情,如此最好。他們已不再是可以輕說離別的少年人了。

三日後。日曜殿。花傾之從錦都回來後第一次參加朝會。

御座上精神矍鑠、鬚髮半白的帝君捏著下巴眯眼打量著玉帶金冠、紫袍魚符但氣色不佳的玉廷王,皺眉,心中暗罵:旅途勞累就在家好生歇著,來朕面前晃悠什麼?累死了你,朕還要按封王等級厚葬,浪費國庫!

商晟正想尋個由頭打發花傾之回家,不料後者卻已持笏起身,上前一步道:“陛下,臣有本啟奏。”一貫的禮儀標準,不卑不亢。

商晟有些不耐煩,花傾之每回從錦都回來總有一堆民情要上達。偏他為了做個納諫如流、善始善終的帝王還總得要耐著性子去聽、去處理。

從鼻子裡懶懶地“嗯”出一聲,算作是“朕準了,你說吧”。

“臣回京三日,對韓將軍之事有所耳聞”

商晟皺眉,煩厭地打斷道:“韓嚭已經定罪,無需再議!”

“臣以為量刑過重,必須再議!”不高的音調中透出口氣的強硬。

商晟前傾了身體,倒不是生氣,而是好奇:勸他拔除韓氏的人是季嫵,為韓家求情的人是花傾之,而他一直都知道花傾之是季嫵的人。

“臣觀韓嚭十罪,罪證確鑿,實為國之蠹蟲,社稷之禍,然此乃韓嚭之罪,罪不及家人。是以臣以為滿門抄斬,量刑過重。”從懷中取出奏摺,舉過頭頂。

侍臣取來奏摺交予商晟,奏摺中將十條罪狀逐一批駁,證明都不足以誅殺滿門。合上奏摺,商晟笑,“玉廷王的意思是讓朕殺韓嚭一人,而活其家人?”

花傾之倒是順水推舟地接了商晟的調侃,一揖,“陛下仁德。”

別人行禮,花傾之也行禮,但商晟從花傾之的禮儀中看到的不是尊重,而是不在意,因為榮辱其外,所以不看重;別人恭維,花傾之也恭維,但商晟從花傾之的恭維中感到的不是愉快和滿足,而是嘲諷和怠慢!高高在上、天心難測的陛下忽然翻臉,沉聲道:“朕身為帝君,一言九鼎,豈是你幾句話說改就改!”

花傾之垂目道:“陛下的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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