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先不提,他一肚子的氣來算新賬了。
鍾離城主一聽這話眉頭微皺,這個追風太不懂事了,再三再四的強調不要有過激的舉動,這樣不是事情越來越多,越來越說不清了嗎?矛盾越鬧越大,非得刀兵相見才稱心麼?
“可有此事?”鍾離城主沉著臉問張振羽。
“回城主的話,確有此事。”張陽回話比他爹方便,他本來就站著的,一回身就回話了,他爹還沒站起來呢他話都說完了。“追風身為平康總護衛,緝兇是他職責所在。他只是抓了三名兇犯,其他的人一下沒動,大寧太子鄭明明和平康護衛伍竹,追風都不曾觸及。”
聽張陽的意思,大寧還應該感激追風呢,沒抓他們太子,沒強行接伍竹回府。鄭喜坤氣得鼻子都快歪了,有什麼辦法?心裡只能是暗罵鄭明明,傻兒子呀,這個笨,怎麼能帶他們仨出來呢?讓人家抓去了都說不出理來。
“殺人的只是許文彥一人,與別人無關。”鄭喜坤說的也是有道理,的確那天只有許文彥一人去殺人,其餘的三人負責抓伍竹。
“他們強掠平康護衛也是死罪。”張陽也學會了張嘴就定個死罪,不知道這條法律在哪寫著呢,不過要是較起真來,他可以現寫一本《平康法典》。
“好,此事暫不追究。伍竹人獸通婚當定死罪吧?”鄭喜坤先不提大寧國的人有什麼罪,先把伍竹的罪定下,這樣好談,你們死罪的我都赦免了,你們有什麼理由不放我們的人?
“《華夏律》上並沒有這條,只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沒有人獸通婚砍頭啊。”張陽深諳律法,可別人沒有一個知道《華夏律》上都寫什麼了的。
“你敢說人獸通婚沒罪麼?”鄭喜坤指著張陽,好像要跟張陽打什麼賭似的。
“的確沒罪。”張陽知道人獸通婚無辜處置了好多,他說人獸通婚沒罪等於在說各郡首腦以及鍾離城主都判錯了案。“《華夏律》只有一條涉及人獸通婚,凡人與*/媾(音構)禁。禁就是不許,不提倡的意思,並沒有說這就是罪過。而且說的是凡人與獸,獸是指野獸或低修為的妖獸,不包括能化人形的靈獸。”
“你強詞奪理。”鄭喜坤才不信他說的鬼話,這怎麼可能?人獸通婚竟然沒罪?天大的笑話!
第436章 朝議
張陽低頭看了鍾離瓊玉一眼,鍾離瓊玉抬手向前一指,一個內侍捧著厚厚的一本獸皮書走了上來。雖然這書許久不曾有人動過,上面倒也乾淨,貌似剛擦過。金光耀眼的三個大字‘華夏律’閃閃發光。
張陽把獸皮書翻到某一頁,就那麼交給內侍。內侍也就那麼交給鄭喜坤看,鄭喜坤哪有耐心看這東西,在法庭上現看法律條文好像有點晚了。
“上面寫的明白,凡人即未曾修行之人,獸即山中之獸,林中之鳥,水中之魚,草中之蟲。齊素琴雖是凡人,伍竹卻非山中之獸。”張陽對這些條文是吃的相當的透,鄭喜坤卻是一竅不通。
“你胡說,靈獸也是獸,誰能說靈獸不是獸族?”
“就算是獸族,也沒有罪啊,就是個不提倡而已。”張陽的確是狡辯了,禁可不只是不提倡的意思,還有禁止,不允許的意思,這裡絕不是這麼兩個意思,還有更深層的含義就是囚禁的意思,格羅斯琳娜被囚千年也算是有法可依了。
凡人也並不是張陽所說的未曾修行之人,他這是給他自己留後路,在向別人灌輸他編造的觀念。凡的意思是所有的,全部的,凡人就是所有的人都必須遵守這條律令。獸,也不是指野獸抑或妖獸,而是獸族的意思。按《華夏律》在華夏三都六郡範圍內人獸結合是要受到囚禁的處罰的。
除了張陽誰會字斟句酌的研究法律條文?不會有人閒成這樣的,因為沒人重視這個,誰也不在意這個。有罪沒罪都是主人定的,誰權大誰說了算,這早已是鐵打的定律。可現在鍾離城主讓他們兩家‘和談’,他不好發話強壓哪一家,這談自然要以律法為依據,律法沒人懂,自然就是誰能說出來的話能讓眾人心服誰就有理。
鄭喜坤萬萬想不到張陽竟然對律法瞭如指掌,張陽以《華夏律》為依據說出來的話有憑有據,讓他無從反駁。鄭喜坤想不到先查查《華夏律》,更想不到人獸通婚竟然還用得著辯論一下有罪沒罪。人獸通婚有悖人倫,是天地不容人所共誅的大罪,怎麼到張陽這兒就愣是沒罪了呢?
氣塞胸膛的鄭喜坤臉色重如豬肝,張陽明明是拿著不是當理說,自己明明一身的理怎麼就說不過他?
“人獸結合必遭天遣,你難道不知道嗎?”鄭喜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