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說,昔年祖父曾往野人山行醫,歸途快要出山,走往邁立開江路上,忽然發現野人所用毒刺毒性猛烈,真個從所未見,後來費了許多心力,均未查問出這類毒刺如何製造。只發明瞭兩種解毒之藥,但是被刺的人解救稍遲,至多走出五十步外仍無生理。如再中在五官心腹要害之處,更難活命,端的猛烈無比!後來聽說這東西乃是黑森林中一個野人部落中的妖巫所有,她那取毒製造之法一向秘不告人,所以連她本族中人也不知道。祖父為了此事曾經深入黑森林好幾次,休說妖巫,連前在江邊所聞野人的同類也未遇到一個,臨死還命父親留意,並說那兩種解毒靈藥還不算是十分特效。父親因那兩種藥膏藥丸,多重傷毒,至多一日就可轉危為安,輕一點的更是當時痊癒,其效如神,而這類毒刺,自從祖父見過一次,這多年來從無一人發現,連向野人山黑森林內外各種山寨部落屢次探詢,也無一人得知,連這一種野人多說沒有見過,偶然有人見到,也是其說不一,這類毒刺仍是不知。料知祖父所見野人必定隱在森林深處,從來不與世通,故此連山中山民均不知他底細,好在深藏荒山森林深秘之區,這樣暗無天日,到處佈滿毒蛇猛獸的黑森林,平日大隊探荒的人分由各路人山,往往走上多少天看不見一絲天光,無論如何走法,去的人多麼膽勇,至多走進數十里為止,從無兩起探荒人相遇會合一路之事,可見出入都難。這類野人從古以來便伏在森林裡面,聚族而居,自生自滅,不會出山害人。每日醫病又忙,終年用心,解救傷毒的藥己無法使其再加靈效,年月一久,只偶然談起而外,已不再注重此事。不料這裡忽然發現,那傷口當時結疤,跟著腫脹,周身皮肉化成綠色毒水朝外噴射。無論人畜,只在七天之內沾上一點便難醫治,雖沒有受傷毒重,醫治如不得法,照樣也是送命,正與眼前所見完全相同。
念頭一轉,越發警惕,不敢立近,忙即往旁避開。心疑山婦淫蕩善妒,潑悍無恥,多半先和酋長合謀,將自己和山蘭用毒藥迷倒,擒來洞中,因見酋長生出邪念,心中妒憤,與之吵鬧爭鬥激怒酋長,送了性命,山蘭也許凶多吉少。繼一想,所料好些不合情理:第一,酋長全族之長,雖有老人阿龐這個管頭,但仍具有威權,人又強勇多力,對付一個山婦,就說怒火頭上不念舊情,無論用什方法均可殺死,何況又是外族擄來的女子,一經失寵便和俘虜奴隸差不多,決不敢和他反抗,何致使用這等兇毒無比的手法?
並且山婦死時應往外逃,如何反往裡逃?斷無此理!至於山蘭,酋長雖然不念舊情,照當地野人的風俗,比平日所見山人高明得多,非但男女平等,差不甚多,最重要是,對待外敵雖然講究越有膽勇越好,誰能拼命殺敵,不畏艱險勞苦,並不問他本身力量大小,均受同族中人敬仰,尊為勇士,與別的部落中專重蠻力迥不相同,對於自己人,卻是最忌同類相殘,便是對方有什過失,也須由酋長集眾公判才能處罰。除父母長兄外,便是幼童,也不得隨意欺凌。人都養成一種自尊自愛,互相親熱,共同對外的美德。除卻一些奇特的野蠻風俗還未改變而外,好些地方在自己心目中看去,真比尋常不明理的漢人高明得多。山蘭雖因丈夫變心失了寵愛,酋長想要隨意殺她決辦不到,何況夫妻失和人都知道,一旦失蹤,全族中人都要向他追問,老人阿龐更是放他不過。否則,照山蘭那重妒念和平日吵鬧情景,換在別的種族,好了被迫遺棄,稍一不妙,不是山女情熱,夫妻拼命,同歸於盡,便為男的所殺,決無倖免,怎會失和這久,安然無事?男的非但不敢對她十分虐待,連所愛山婦都要避諱,不敢公然露出歧視。為了山蘭不肯和所愛蕩婦一起去受族人禮敬,酋長只得獨自向前,連山婦也只好撇開,初來那日寨舞,曾經眼見。
自己和山蘭、鴉鴉同出探路,人都知道,忽然失蹤,少掉兩個大人,便鴉鴉不往告發,酋長也未必有此膽量。如說山蘭未死,但又不應這樣光景。酋長人又何往?如何連同行三四個野人也不知去向?鴉鴉對我那麼親熱依戀,此事不應不知,如往老人那裡送信,應有人來解救,否則也必尋來,以平日觀察所得,這類迷藥隨便決不能醒,估計就算冷水可以解救,也不會當時就醒,可是用冷水潑救的人今在何處?醒來也有片刻,始終未見一人。
林中光景雖黑,這一帶好似野人山中的一片盆地,四時花果不斷,氣候溫和,今日陽光更好。入林以前曾覺天暖,恐要落雨,山蘭還說:“花林塘氣候終年如此,高低相差並不甚多,每隔些日雖有陣雨,片刻即停,到了雨季方始每日都有大雨,但因地勢甚好,下得最大時平地可以行舟,水深常達三五尺。豪雨一停,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