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絕大多數人早就不想拖了,只想把大樓趕緊賣掉。只是這裡面法律關係太過複雜,有一個人向法院遞了訴狀,其他人也只得跟上,要不然自己的股份和債權就有可能無效。”
“那你究竟有什麼辦法呢?”丁六根問。
“前一陣子市政府發過一個通知。”黃文斌說,“市中心土地緊張,拍賣拿到的閒置土地不得超過三年,開始建設後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停工,否則的話就要把土地收回,重新拍賣。只要市政府針對明珠樓下這麼一個通知,保證那十三家公司立即團結一致把股權債權梳理清楚賣出去。”
這通知其實也就是個笑話,從來都沒認真執行過。因為這個通知並不是法規,真的要沒收土地,人家肯定去打官司。行政司法一向都是難題,一打起來肯定曠日持久,土地還是不能開發,與下通知的初衷正好相反。所以市政府從來都不真收地,最多隻是罰款。可是那點罰款,怎麼和囤地的收益比呢?
“你要政府發通知,這倒不算難。”丁六根說,“問題是發了通知,人家整理好了股權債權,幹嘛一定要賣給你,肯定是拿去拍賣。普通人可能不敢買,可是有關係的肯定知道這通知不是認真的,肯定會去競標,這麼一來,價格就會接近市價,想要六七億拿下來,不可能吧?”
說得好,黃文斌也不知道上輩子拍下大樓那公司是怎麼解決這個問題的,反正他們就是以市價的一半八大樓買了下來。現在黃文斌當然也想好了藉口,“現金,那四家投資公司,最需要的是現金。”黃文斌說,“他們要整理債權股權,必須要有現金注入才行。可是他們虧本虧了這麼久,又誰都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