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部分(2 / 4)

張金兒有所保養,但其四肢柔而有力,似乎是經過訓練的歌『妓』,但屍體泡水較久,本官不敢下斷言。”

提刑身邊捕頭道:“查,張金兒確有此人,張氏確有此人,其夫確實因賭而被害。有親戚已經看過張氏屍身,可以確定是其本人。但張金兒由於面容毀壞,身子腫脹,沒有人可以肯定其是否張金兒。”

宋提刑再道:“第二名死者,燕七。據勘驗是被人在不知情下近距離刀進胸膛,而後燕七還沒回神,就被兇手連砍兩刀,從下刀位置看,兇手身材比較高,孔武有力,下刀嫻熟。”

“第三名死者,張氏。乃是被毒蛇咬死,在咽喉位置。大家都知道,蛇無腰,一般多咬手腳。所以本官推斷有三個可能,此蛇受過殺人訓練;第二是蛇盤樑上,倒垂咬在其咽喉部位;第三個可能比較離奇,張氏抓蛇到自己咽喉處。”

常智光問:“為什麼會有第三個可能?”

“因為張氏手上有一片蛇鱗。相信張氏用力握過蛇身,但不確定是抓蛇咬咽喉,或者是被咬後抓蛇。”提刑道:“本官偏向前者,因為突然遇蛇,莫說是名女子,即使是青壯男『性』,也是先嚇著。而被蛇咬後,直接用手去打蛇者,少有如此之人。”

宋提刑再道:“雖然面上證據說明有可能有人誣陷常大人,但是如果常大人說不明白這契約,此案很難再繼續下去。”

常智光接過契約一看,可以肯定是自己的簽名,常智光道:“這是我的簽名,但各位大人暫且稍等,下官去辦一件事,一個時辰後公主那匯合。”

常智光出去一趟,又回來進新衙門的文房,九公公和兩名內衛鬼魅般跟隨而入。常智光稀里嘩啦寫了一通,然後道:“公公,咱們面聖去。”

九公公苦笑:“你連公主都敢耍。”

“只要能證明清白,公主英明,是不會在意的。”

常智光恭敬的站在堂下道:“公主,無論微臣是否是被冤枉,請公主念在微臣略有薄功的面上,微臣請公主做個保人。”

朱玉道:“儘管說。”

“微臣伯父伯母有養育之恩,又有妹妹在身邊居住,彭子晨等人又追隨微臣多年,微臣想趁現在給他們留點後路。”

“就是遺言?”朱玉搖頭:“常智光,難道本宮看錯你?罷了,你說,本宮做主。”

“空口無憑,請公主簽字做實。”

“恩?”朱玉看一邊九公公面容古怪有點疑慮道:“呈上來。”總共是四份遺書。

第一份是拿一筆錢給伯父伯母養老,修葺常家祠堂。

第二份是留筆錢給常智平,希望他娶妻生子。

第三份是彭子晨、白蓮和趙信分得安國商業協會股份。

第四份是給王保福的。

隨便看了一下,沒有問題,於是朱玉就拿了私印在上面蓋了章。

“謝公主。”常智光拿回四份契約,拿出筆刷刷幾下,抽出其中一份道:“公主再看。”

搞什麼?朱玉接過內衛遞上來的契約楞了好一會,只見上面寫著:我很漂亮,我很溫柔,我很可愛。落款是自己的私章。朱玉感覺臉有點熱問道:“怎麼回事。”順手把紙『揉』掉。

“公主請看,這紙並非什麼上等紙,上面還有碎渣。”常智光從紙上撕下一層後,朱玉就看見一張空白紙。常智光解釋:“這是非常簡單的障眼法,紙有兩層,簽字蓋印多是左下位置。而撕開後簽字位置其實是在第二層紙。這是微臣臨時做的道具,如果精心製作的話,碎渣即使少一些也能魚目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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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張遜的手段

第218章 張遜的手段

常智光住在蘇府,日上三杆才起床,早有丫鬟侍侯一邊打水,更衣。宿醉最是難受,蘇老爺還吩咐人弄了姜粥過來。民間俗語云:早上人吃薑,晚上姜吃人。清早來碗姜粥,常智光感覺好受多了。

這時候丫鬟才說:“宋提刑已經在廳中等候大人許久。”

“那為什麼不叫醒我?”常智光問。

丫鬟回答:“宋提刑說讓大人多休息一會。”

“哦!”

宋提刑今天來是和常智光勘察第三死者的現場,在三名死者中,惟獨張氏之死是現場。張氏報案後,暫且被安置在縣中一家類似四合院的單獨房子中。而死亡現場,是在臥房。

拆了封條進入後,宋提刑道:“大人,這蛇本是寒物。如此天氣必然是冬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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