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軍機大臣,更不是御前大臣,卻要挺身在第一線,處理那麼一個亂攤子。奕等本來就對咸豐登上皇位心懷不滿,且被免掉軍機大臣、宗人府宗令、八旗都統,要往承德奔喪又遭到拒絕,特別是他作為咸豐皇帝的血親而未列入“御賞”、“同道堂”章顧命大臣,於情於理,都不妥當。舊怨新恨,匯聚一起。況且,恭親王奕不是孤立的一個人,他同諸位兄弟——沒有官職的醇郡王奕等聯合起來,同帝后勢力聯合起來,同朝中顧命大臣以外的勢力聯合起來,成為朝中一股強大的政治勢力。
咸豐帝奕(5)
第三,帝后勢力。就是6歲的同治皇帝和兩宮太后——東太后慈安和西太后慈禧。他們雖是孤兒寡母,在帝制時代卻是皇權的核心。咸豐在臨終之前,特製“御賞”、“同道堂”兩顆印章,作為日後頒佈詔諭的符信。就是說,奏摺“經贊襄大臣擬旨繕進,俟皇太后、皇上閱後,上用‘御賞’下用‘同道堂’二印,以為憑信”。這兩顆印章,“御賞”之章,為印起;“同道堂”之章,為印訖(結束)。將“御賞”章,交皇后鈕祜祿氏收掌;而將“同道堂”章交皇太子載淳收掌,因載淳年幼,“同道堂”章實際上是由其生母懿貴妃掌管。咸豐的旨意是在他死後,由皇后鈕祜祿氏、懿貴妃葉赫那拉氏與八大臣聯合執政,避免出現八大臣專權的局面,也避免出現皇后鈕祜祿氏與懿貴妃葉赫那拉氏專權的局面。皇后鈕祜祿氏與懿貴妃葉赫那拉氏的實權在八大臣之上,因為她們均有對於八大臣所決策軍政大事不予蓋章的大公主(恭親王長女)、大阿哥(同治帝)《荷亭晚釣圖》否決權。顯然,如果皇后鈕祜祿氏與懿貴妃葉赫那拉氏不加蓋“御賞”和“同道堂”這兩顆起、訖之章,那麼八位贊襄政務大臣是發不出“詔書”和“諭旨”的,贊襄政務八大臣之議決均不能生效。相反,由內臣擬旨而不經過顧命八大臣同意,加蓋“御賞”與“同道堂”兩章即能生效。因此,帝后勢力是朝廷中最為重要的政治勢力。在對待顧命大臣的態度上,帝后一方同帝胤一方的利益是共同的,他們聯合起來共同對付顧命八大臣。在朝臣、帝胤、帝后三個政治集團的政治力量對比上,顯然帝胤勢力與帝后勢力佔有優勢。
贊襄政務八位大臣的共同特點是:滿洲貴族(宗室貴族、軍功貴族、八旗貴族)與軍機大臣結合。從表面上看,這是一個權力平衡的結構,其實不然。因為咸豐沒有把帝胤貴族的勢力納入到“贊襄政務”的權力系統內。比如說,用恭親王奕“攝政”、或“議政”、或“輔政”、或“贊襄”,後來情況會不一樣。當時奕30歲、慈禧27歲,咸豐可能吸取了睿親王多爾袞攝政引起叔嫂、叔侄矛盾的教訓。從後來慈禧一度重用奕來看,這種結合是難以避免的。如果單從人數看,“贊襄政務”大臣八人;兩宮太后+同治+帝胤貴族的奕、奕才五個人,且帝、後為孤兒寡母。然而,兩宮太后+同治+帝胤貴族奕、奕、奕、奕、奕等,卻代表兩個強大政治集團、兩股強大政治勢力。因此,咸豐“贊襄政務”八大臣的安排,犯下一個致命的錯誤,就是沒有將朝廷三股政治勢力加以平衡,特別是咸豐對慈禧與奕兩人的政治潛能、對權力失衡形成的政治危局,認識不夠,估計不足。其結果是:帝后勢力同帝胤勢力結合,發動宮廷政變即“辛酉政變”,摧毀了“贊襄政務”八大臣集團,代之以慈禧太后與恭親王奕聯合主政,繼而出現慈禧太后專權的局面。這是咸豐生前根本沒有預料到的。贊襄政務八大臣在“辛酉政變”中,政治力量對比不佔優勢,其失敗根本原因就在這裡。
咸豐皇帝臨終前沒能正確平衡主要政治力量之間的關係,導致辛酉政變的發生,從而出現皇太后“垂簾聽政”的局面,影響中國歷史近50年!這就鑄成了咸豐皇帝的第三個大錯!
奕個人小檔案
姓名:愛新覺羅·奕出生:道光十一年(1831年)六月初九日
屬相:兔卒年:咸豐十一年(1861年)
享年:31歲諡號:顯皇帝
廟號:文宗陵寢:定陵(清東陵)
父親:旻寧(道光)母親:鈕祜祿氏,孝全成皇后
初婚:16歲結婚,配偶薩克達氏,為嫡福晉配偶:16人,皇后薩克達氏等
子女:2子;1女繼位人:載淳(同治)
最得意:運用智巧登上皇位最失意:英法聯軍攻入北京
最不幸:簽訂《北京條約》最痛心:圓明園被焚掠
最擅長:聽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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