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部分(3 / 4)

財富仍然是其他王朝可望而不可即的。秦檜哪怕不管國計民生,盡一切手段折騰,還是沒法撈盡做絕。

國財即賦稅,秦檜斂財自然是先從賦稅下手。

從紹興十一年(公元1141年)至二十五年(公元1155年),南宋共十五年不動刀兵,按說少了這塊最大的國務支出,民間應該很輕鬆才對。事實卻恰恰相反,秦檜密令南宋各路官吏悄悄地把各項賦稅提升七八成,這樣一來,每年從民間奪來的錢財比戰時只多不少。

這些錢,是不會進入趙構口袋的。

趙構即使知道,也得裝聾作啞,還得找各種機會給秦檜打賞。比如住宅,臨安望仙橋是當時南宋帝國最高等居住區,趙構下令“別築大第,窮土木之麗”,作為秦檜新宅。搬遷那天,有宮內宦官“押教坊樂導之”,特賜“銀、絹、緡錢各一萬,絛千匹,金銀器皿、錦綺帳縟六百八事,花千四百枝”,連負責建築的官兒們都升職發財了。

史書留名的建康永豐圩每年收租三萬石,賜給了秦檜。永豐圩被水衝了,趙構命令“江東發四郡民三萬修築”。每年秦檜的生日,“四方競獻奇寶、金玉勸盞”“州縣獻香送物為壽,歲數十萬”,比北宋時著名的生辰綱的規模大得多。

這導致了秦檜家的庫房比趙構的左藏庫的儲量多出“數倍”。

比趙構有錢,不等於是南宋第一富翁,因為還有張俊。這時中興將領們除了他以外都已謝世。吳玠早死,岳飛冤獄,隔一年後劉光世死了,再九年後韓世忠也去世。仔細算來,當年的國之少年們,只有這位起步很晚的草根才福祿終生。

張俊每年收的租米達到六十萬石,一說是一百萬石,拋去他家裡其他專案的收入,光是這些就足以讓他成為南宋第一財閥。

關於張俊的奢侈有很多版本的傳說,比如那次空前絕後的盛宴,光是那些琳琅滿目幾乎囊括世間除了人類以外全部生靈屍體的菜品就讓人瞠目結舌,若一一羅列出來,只能揭露糜爛生活的真相,對南宋整體局勢的剖析並沒多大的意義。

真正需要注意的是秦檜這十五年以來遭受的唯一一次重大的打擊,那次他差點兒當街丟了老命。

南宋紹興二十年(公元1150年)正月。這時距岳飛冤獄已經過去了九年,時移世易,英雄的屍骨早寒,權臣的氣焰熏天,南宋早已是一潭冰冷混濁的死水。

上至皇帝下至小民,每個人都在秦檜的壓制下小心翼翼地活著,最大的奢望不過是平安。

這一天晨光未露,冬季的天空還是黑暗的,上早朝的官兒們從臨安城的四面八方向皇宮方向會集,最引人注目的那個人也出了家門,乘大轎從望仙橋出發。

一路平靜,直到途經眾安橋時,一個人影突然從橋下的陰暗處跳了出來,持刀砍向秦檜的坐轎!這一刀是有宋以來僅有的一次,有人行刺當朝權貴聞名朝野的奸臣!

這一刀不知積壓了多少仇恨,有力且突然,哪怕秦檜的轎邊有眾多護衛,也沒能在第一時間阻止。可惜的是這人不是要離,而是荊軻。他一刀下去只砍斷了一根轎杆,卻沒能傷到轎裡的秦檜。驚醒過來的護衛們一擁而上,這人寡不敵眾,被生擒了。

秦檜驚魂未定,立即回家私設公堂審問。這位刺客直言不諱,說了自己的姓名、職業。他是前殿前司的一名小軍官,叫施全,至於為什麼行刺,理由更是簡單:“舉天下皆欲殺虜人,汝獨不肯,故我欲殺汝也!”

不是什麼私仇,為的是民族大義。

秦檜惱羞成怒,下令在鬧市中處斬施全,從此以後每次出門都帶著五十個手持大棒的護衛,時刻防備被刺殺。南宋官方釋出公文,嚴厲譴責暴徒行兇,置國家王法於不顧這件事很快就平息了,雖然餘波久久盪漾,在民間越傳越神,比如施全是岳飛的部將,行刺國賊既是為國除害,更是為忠心耿耿死於冤獄的嶽元帥報仇云云,之後更有施將軍廟、塑像與嶽武穆神位毗鄰,這種種殊榮,都體現了國人的墮落。

中國歷史悠久,刺客每代不絕,可惜越來越少。常見的局面是國家只有一二三四五六個盡人皆知的奸賊,他們禍國殃民無惡不作,但每個被壓迫者都忍著受著,害到誰都老老實實地去死。

這是為什麼呢?

我不能給出答案,因為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答案。

施全行刺事件過後,秦檜大病了兩個多月,再露面時要由自己的子孫們攙扶著才能上殿辦公,在一段時間內很是萎靡不振。隨著時間長河的流逝,刺客沒有再出現,威脅不再出現,秦檜的氣焰再次變得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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