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掏錢,而且別人不能進入的地方他都可以昂然進入。
一九九八年公安部春節聯歡晚會上,賴昌星以貴賓身份前排亮相,提高了身價,以正面人物形象昭顯於世人面前,是他對人民公安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原因很簡單,賴昌星以數百萬元資助了這臺晚會。一旦到了名譽地位都可以金錢買到手的地步,你說賴昌星在廈門的走私霸業還能不如日中天。
賴昌星的走私骨幹中有一員干將叫畢榕鷺,當專案人員要他說清楚在遠華走私過程中自己的作用時,他攤牌了:“我的身份你們不清楚,有些事我不能隨便說的。”“那你有什麼情況不能向中央專案組言明的呢?”“那牽涉到國家安全。”原來,他有一張某公安廳安全域性人員的證件,他以這個身份要挾辦案人員。這是一曲鬧劇,卻令人深思。
賴昌星在北京設有聯絡站,而將聯絡處副主任的頭銜送給某人物的妻子。這是個閒職,發工資總比直接送錢要冠冕堂皇,而且就當事人來說,有個工作崗位,拿起錢來也心安理得。不過商人的投資總是講究回報的,賴昌星的投資取得的總是高效回報。“一群申張正義的人”的舉報信到了北京,賴除了從廈門的渠道掌握事態發展的資訊外,也啟用了北京的資訊網路。所以舉報信在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