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2 / 4)

是半開放式的,正好臨著包廂座位,半個身體被屏風擋住,但我還是一眼就認出他。

是剛才在公司裡的那個男人,那個讓人見了就忘不了的漂亮男人。

此刻他一副慵懶地姿態坐在椅子上,明明是普通的座椅,他表現出來的模樣卻好像是坐在舒適的沙發上般,右手拿著杯咖啡,左手輕輕託著底座,輕柔地撫觸著杯身,像在觀察杯身上的圖案。

但那神態卻是那樣隨意淡然,好像四周的東西都不在他眼裡,此刻他只有自己,和手中那杯咖啡。

心情一陣激動,我沒想到會再次見到他,我不過是個高一學生,和那大樓裡的上班族,而且是像他這樣的高層,應該是沒有半點交集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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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為老師突然起意的校外教學,讓我看見了他,現在他又自己出現在我面前,這是怎樣一種緣分?

我愣了愣,剛才我居然想到緣分?那種虛無飄渺,我從不認為它存在的東西?

但此刻我卻很希望,我和他之間有某種緣分,才讓我們第二度見面。剛才那股想讓他看見我的衝動又湧了上來,幸好服務生恰巧在這時送上咖啡,我才沒做出丟臉的動作,剛才我甚至已經半站起身了。

掩飾性起舉杯喝了口,卻差點被燙掉舌頭。「好燙!呼」伸手扇著嘴,我拼命呵氣,服務生見狀立刻送上一杯冰水,並笑著要我小心,咖啡的溫度很高,最好慢一點喝。

吞下一大口冰水後,嘴裡的熱度才淡去,嘴唇有點腫,剛才可是被燙了個結實。

下意識地再度抬眼看向那個坐在角落處,卻仍然散發耀眼光芒的男人,卻發現那總是閃著柔光,讓人感覺被呵護寵愛的眼睛,正帶著些興味看著我。

臉驀地紅了起來,從未有過的情緒在此刻猛烈地升起,害羞。

單是被他這樣凝視,我就窘迫地想找洞鑽,剛才的糗樣一定都被他看到了,畢竟我叫的那麼大聲,真是超丟臉的。

說不清是為了逃避那丟臉的氣氛,還是逃避男人那太過吸引人的眸子,我慌忙丟錢在桌上便離開咖啡店。

一路上我幾乎是飆車地疾速騎回家,跑到房間關上門,臉頰仍然熱燙地提醒我剛才的事。

「噢」挫敗地抱頭坐倒在地,為什麼偏偏被他看到我那副呆樣呢?不管是微笑也好,還是僵硬的面無表情也行,他看見我的畫面,完全和我預想中的不一樣。

這下他一定以為我是個白痴學生了,也對,大人們對於我們這個年紀的學生,印象總是不太好,調皮愛玩,搭個公車便吵得所有人不得安寧,身上的制服就像是個標誌,說明我是個不受教的少年。

腦海裡那雙深沉醉人的眸子清晰無比,只不過是遠遠地看了幾眼,我甚至沒有仔細研究過他的雙眸,只因那似乎將人用柔情困綁的眸子,讓我下意識地想逃。

但卻這樣深深地記憶住了,我光是要記住同班那些狐群狗黨,就花了一個星期的時間,敏薰常說我有認人障礙,除了家人外,都得有一定的相處後才會認得他,以致於我在學校常發生認錯老師的事。

不過小時候倒是有個例外,聽說我六歲的時候,常到家附近的公園裡玩,當然會帶上永慶和心不甘情不願的敏薰,我和永慶快快樂樂玩沙的時候,敏薰就坐在一旁看著英文版的兒童圖畫書。

那時候公園裡有個玩伴,永慶看到他都會高興地叫大哥哥,我們三個會高高興興地一起玩沙,而看完圖畫書的敏薰則一臉無聊鄙夷地看著我們三個。

但是我卻完全沒有這方面的記憶,這件事還是敏薰和永慶無意間聊起小時候我才知道的,聽說我只和他玩一天就認得他的長相了,隔天永慶看到我主動和他打招呼的時候還嚇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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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我為什麼會沒有這方面的記憶?因為六歲時我們搬過一次家,換到了新環境後,我很自然地會把以前的東西都忘記,以留下空間來裝新東西,所以我去國中部找永慶時,明明在那讀了三年,卻還是會迷路。

搖搖頭,我起身從衣櫃裡拿出換洗衣物進浴室裡洗澡。脫下身上的制服放到一旁的籃子裡,我習慣性地抬頭看向牆上的鏡子,心底猛地一陣。

看著身上那青紫的斑斑痕跡,寫明瞭昨天我經歷過如何狂烈的激情,除了忿恨和屈辱外,我突然覺得有些自卑。

因為我是被強迫,而且是被以卑鄙的行為偷襲,所以我之前從沒有什麼負面的想法,只是想著該如何報復那個男人,逃避那個男人下一次的狙擊。

可是現在我卻覺得被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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