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殺老都夠嗆。”
“你、你也是太缺德,人嚇人嚇死人你明白嗎?”王殿臣皺著眉頭道。
“別把殺人當遊戲,你天生就不是當兇手的料。”說罷我取過削水果的水果刀,在手掌上切了一個口子,鮮血頓時湧了出來。
他道:“你是不是瘋了?”
我冷笑一聲取了一塊紗布裹在手上道:“你見血都夠嗆,就別想著殺人的事情了。”
說罷我將水果刀裝進了口袋裡道:“把那人家住的地址給我。”
“邊哥,如果不帶我去,你怎麼開門?”
“三樓我都能爬上來,他一棟別墅能擋住我?”我笑道。
“好吧,算你狠。”之後王殿臣頗為無奈的將地址寫在一張紙條上交給我。
我沒有猶豫出了賓館。
說實話,此時的我從心底裡而言,對於殺人沒有多少畏懼的感覺,說渴望二字肯定是有點過了,但我確實從內心裡有點期待。
我也不知道就見是期待看見鮮血從人體內噴射而出的刺激感,還是沾染了獻血之後可以碰觸上門陰身體的溫馨感覺,總之我確實很期待。
為了這次殺人我去店裡買了一個包,又買了一套新衣服裝進包裡,走過芝寶打火機專賣櫃檯時我又買了一罐煤油,準備殺人之後燒了作案時穿著的衣物。最(醉)新樟節白度一下~籃、色書吧。。
178、鬼魂的氣味
在傍晚時分我找到了地址上記載的房子前,直到此時我才意識到還不知道這個人的名字。
我可沒有王殿臣的本事能撬開門鎖,所以只能透過別的辦法進入房子裡。
傍晚時分的行動有幾個好處,首先來來往往的人都急著回家吃飯或是做飯,所以沒什麼心思去管別人的閒事。
其次能透過屋內是否點燈而判斷家裡有沒有人。
此時這間別墅一樓是亮著燈的。所以屋子裡肯定有人,那麼接下來我需要搞清楚的就是屋子裡到底有幾個人,是否有女人或是孩子,如果有這兩類人那就決不能當著婦女孩子的面殺人,即便她們的丈夫或父親是罪大惡極的兇手也不能這麼做。
確定屋子裡沒有第二個外人後我從別墅的後方輕鬆爬上了二樓陽臺進入了房間裡。
這是主臥,木質地板上鋪著厚厚的地毯走動時不會發出聲音。確定沒有人注意到我,我將鋁合金推拉門關上後有拉上了窗簾。
房間裡頓時一片漆黑,我也沒有隨便走動,面對大門坐在床上。
我不可能下到一樓去殺他,因為玻璃窗的窗簾根本來不及拉上。而且屋子正門前的馬路上不斷有人來往,一旦發生打鬥肯定會被過往行人看見。
所以“辦事”只能在二樓。
我之所以會如此鎮定,是因為我知道這個人比我更渴望殺人。所以如果讓他明白有一個能夠殺死我的機會,這人是絕不會輕易放棄的,所以他不會聲張。一旦動手他必死無疑。
有了明確的計劃自然不會慌張,於是我就這麼靜靜的坐在大床上。直到房間完全陷入黑暗中。
我帶上一副墨鏡,因為眼睛適應了黑暗後一旦開燈我會有短暫的失明,片刻之間或許就是生死之時,必須要千萬小心。
又過了一會兒只聽腳步聲從木樓梯上傳來,一個哼唱著極為難聽《海闊天空》的男聲逐漸接近房間門口,就聽吱呀一聲門開啟了。
房間外的燈光投射進來,他能夠能清楚的看到我,這個人果然沒有絲毫驚訝的表現,他只是靜靜的站在門口和我對視著。
這人五官長相極為平常,一張瘦長臉,大大的眼睛有些凸。
他甚至都沒有問我是誰,只是點亮了臥室的燈。
我覺得橘黃色的暖色燈光不會對我造成任何困擾,於是摘下來墨鏡。
“你是什麼時候進來的?”他問道。
“有一段時間了,天還沒有黑盡的時候。”我答道。
“你肯定不是小偷,也不是警察對嗎?”他鎮定的神情絕對不是正常人該有的,所以肯定是有問題的。
我點了點頭道:“當然不是。”
“噢,那就很令人感到奇怪了,難道你進錯了屋子?”
“也不是。”
“那是因為什麼?”他饒有興趣的問道。
“看到一個陌生的男人在你的房間裡,為什麼你不覺得害怕?”
“怕?為什麼?你又不是鬼怪,一個正常的人而已,我膽子再小還不至於怕人。”他走進了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