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溥證實十六日下午王仙穹確是同他一起在五味酒家。不過他說,王仙穹離開五味酒家時並不是醉得很厲害,而只是‘有點醉’。王仙穹說十七日早晨他醒來時躺身在一幢舊宅的廢墟間,身子上多有被荊棘刺傷的血痕,馮老爺命衙役引著王仙穹去認那廢墟,但王仙穹說東道西卻認不準醉倒的具體地點。
“馮老爺派人仔細搜尋了王仙穹的寓處,並不曾見純玉小姐所戴的那對金釵。衙里根據肖掌櫃的口述,將金釵的圖樣描寫了下來,那圖樣也附夾在這案卷之中。”
洪參軍說著便從案卷中將那對金釵的圖樣拈出遞給狄公。
狄公看了圖樣,不禁稱讚道:“好個手藝!正如一對凌空的飛燕,細微處都雕接得極為精細。”
洪參軍道:“據肖掌櫃說,這對金釵是他祖母的遺物,打製得雖好,只是不吉祥。昔時有個算卦的斷言,誰戴上這對金釵誰便橫遭不測,為了這金釵肖家已折了幾條性命。故爾肖掌櫃一直將金釵鎖在箱子裡。只因老倆口只純玉這根獨苗裔,如掌上的珠子很是寵溺。家貧買不起首飾,又抵不過肖大娘的攛掇,便拿出來與純玉戴了,不意果然生出不測。”
狄公嘆道:“這可憐的丫頭!噢,洪亮,那日公堂上馮相公是如何鞫訊的?”
“鞫審時馮老爺宣稱那對金釵雖一時沒有找到,但並不意味王仙穹不曾殺人。因為罪犯有足夠的時間將那一對小小的首飾藏匿起來。馮老爺也認為王仙穹的辯解頗有道理,但他又說一個知書識字的秀才編撰一通花言巧語來為自己的罪孽辯解也是意料中事,大不足信。
“馮老爺斷言如此強姦殺人重罪,決非一般的偷兒、乞丐所敢幹的,半月街上住的多是些老實忠厚的貧戶窮漢,誰也不會知道深閨中的純玉有此汙行,且她平日招人眼處從不插戴那金釵。再,王仙穹和純玉間的幽會只有一個年近七十的龍裁縫知道,龍裁縫年邁體衰,且仁慈忠厚,當然不可能強姦並殺害一個青春力富的小姐。
“馮老爺說王仙穹始亂之,後棄之,只因純玉執意不允,甚至揚言要上衙門告發他,他才動了殺人的歹念。殺人後盜去金釵也是順理成章之事,並不突兀,正可以為生計之資。王仙穹則矢口否認,口喊冤枉,抵死不肯畫供。馮老爺怒起,命衙役棒笞五十,三十棒打完,王仙穹便昏厥在堂下。馮老爺為之也十分躊躇。偏巧當天驛使送來吏部文牒,由老爺來接任濮陽刺史。馮老爺正好撒手,星夜便治點行裝趕赴新任所。不過他在案卷上硃筆批了幾句話:‘王仙穹姦汙殺人屬實,重刑之下,不由他不招。招後擬議磔刑處死,以儆效尤。””
狄公長長吁了一口氣,慢慢撫玩著手上那方鎮紙的玉墜,陷入了沉思。
突然,他站了起來,將那玉墜往案桌上一擱,說道:“馮相公臨事一向謹慎,這個草率的判定必是他臨升遷前大意所致。我思量來殺死純玉的似不是王仙穹,當然這個敗壞簧門聲譽的膽大妄為之徒理應受到嚴厲的懲處。”
洪參軍大為困惑,張口要說什麼,狄公揮手止住了他。
“洪亮,我要重審這樁案子,不僅需將此案一干人物傳來衙門當面鞫訊,我還想去看看事發之現場。明日晚衙升堂,你便可得知我對此案的看法了。”
…
第三章
天光微曦,狄公就起身梳洗。洪參軍端來了早餐——兩碗大米粥和一點醃漬的菜蔬。初升的日頭照在內衙的檻窗上,洪參軍吹熄了燭火,服侍狄公穿上深緋色海雲捧日官袍,繫了玉帶,烏帽皂靴上下齊整。
肖掌櫃女兒被姦殺一案濮陽城早傳遍了,今日早衙升堂,新任刺史狄老爺要重審此案,百姓好奇,看審的人早擠滿在衙廳外的廊廡處。
一聲銅鑼響,三通鼓畢,八名衙役兩列魚貫而出。手中或執火棍,或拈竹板,腰間掛著鐵鏈和拶指的夾棍。狄公由洪參軍陪同搖擺升上高座。案桌上放著印璽、籤筒、硃筆和簿冊案卷。
看審的人踮足引頸往堂上張望,只盼著狄公擲下令籤,帶那殺人正犯上堂開審。然而狄公毫無動靜,他按常例查閱了州衙錢銀存庫的簿冊,—一核覆了出納款項。最後拍了一下驚堂木,喝道:“那衙員的俸薪因何多支取了一貫銅錢?”
銀庫司吏戰兢兢被帶上堂來,支支吾吾說不出個名目來。
狄公大怒:“這一貫銅錢就從你的俸薪中扣除。以後但有賬目混亂,錢銀差錯,惟你是問。但凡公衙,這錢銀之事最不可含糊,司吏專職,倘有閃失,即便典賣了傢俬也不可少了公庫一文銅錢。”
司吏唯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