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1 / 4)

小說:誰的身體 作者:中國必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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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秋成了村裡的榜樣,那年過年,我的妹妹方圓天天圍著她轉,就像她的侍從,而且笨拙地學著她的每一個動作和姿勢。曉秋塗著口紅和眼影,方圓也讓曉秋幫她塗上口紅和眼影,弄得整張臉不倫不類的,好像她的嘴和眼睛已提前去了一趟深圳回來,而其餘的部位都沒變,那塗了口紅的嘴和塗了眼影的眼睛,在臉上就神氣十足,看不起其餘的部位了。不久,曉秋在深圳的工作,她也清楚了,也就是洗洗頭、敲敲背,經常還有男人請她出去吃夜宵、喝啤酒。

方圓說,洗頭我也會,但是,敲背怎麼敲?

曉秋說,很簡單,騎在男人身上,拿起拳頭亂敲就行了。

方圓說,騎男人身上?男人讓你騎?

曉秋說,讓你騎,還可以用腳踩。

方圓說,用腳踩?踩傷了怎麼辦?

曉秋說,不會,只用一點力氣。

方圓說,你那麼重踩上去,你不用力氣,人家也會受傷的。

曉秋說,我雙手是掛在吊環上的,不是全踩在人家身上。

方圓說,真有意思,你這樣踩人家一頓,人家還給你錢?

曉秋說,那當然。

方圓說,人家還請你吃飯?

曉秋說,有些男人請,有些也不請。

方圓說,那你看我行不?

曉秋說,行。

方圓說,那,我跟你去。

曉秋說,你想去?

方圓說,想。

那年過年,方圓的心思就是盤算著怎樣跟曉秋去深圳。對此,我母親滿心歡喜,希望方圓也像曉秋一樣,以後每月給家裡寄錢。我父親則不無憂慮,因為方圓已經許配給鄰村的周作勇當老婆,收了人家五千元禮金。現在,方圓要去深圳,應該徵求她婆家的意見。我父親覺著收了人家的錢,女兒就是人家的了,人家若是不同意,就不能去,有再多的錢也只能讓別人去賺。我妹妹對這門親事本來是默許的,若不去深圳,肯定就是周作勇的老婆了。但她一心想著去深圳,聽父親說要徵求婆家意見,她就很生氣,好像婆家一定反對她去深圳似的。方圓說,我又沒嫁過去,他們管得著?父親說,你總要嫁過去的,當然得徵求他們意見。方圓說,他們敢不同意,我就不嫁。

其實,方圓只是在耍小孩子脾氣,她的擔心也是多餘的,她婆家一點意見也沒有。過了年,我妹妹方圓和村裡的幾個女孩,便歡天喜地跟曉秋去了深圳。

老實說,那時我並不知道髮廊是與色情相關的,在我最初的印象裡,髮廊改變了我妹妹的命運,乃至全村所有女性的命運。透過髮廊,女人可以賺錢,而且比男人賺得多,我妹妹一個月寄回家的錢,就比我父親一年勞作賺得還多。後來,村裡凡有女兒的,日子過得大多不錯。從此,村人再也沒有理由重男輕女,反而是不重生男重生女了。還有一個近乎笑話的真實故事,村裡的一個婦女,突然傷心痛哭,村人問她什麼事這般傷心,那婦女傷心說,她想起十五年前一生下來就被扔進尿桶淹死的女兒了,當時若不淹死,她現在也可以去髮廊裡當工人,替家裡賺錢了。

對於我妹妹方圓來說,去髮廊當工人,並非想為家裡賺錢,那時她才十六歲,家庭責任感還很淡薄,再說這個家庭也不該由她來負責。她是在曉秋身上看見了一種她所向往的生活。她在深圳顯然比在西地過得愉快,那時村裡沒有電話,她勉強能寫幾個字,每月給家裡寫一封信,都是同樣的幾句話:爸爸,媽媽,你們身體好嗎?我身體很好,其它也很好,請別掛念。她的愉快找不到適當的詞向父母表達,大概是惟一比較苦惱的。過年回家,她變得和曉秋差不多一樣漂亮了,她的豔名很快傳到了婆家耳裡,也知道這一年她替家裡賺了不少錢,這樣既漂亮又會賺錢的媳婦,自然是儘早過門為好。她婆家就來商議婚嫁的事,方圓見了未來的婆婆,再也不臉紅了,說,我才十六歲,結什麼婚呀。她婆婆說,孩子,大家都是這個年齡結婚的,我十五歲比你還小就結婚了呢。方圓說,我不結,我明年去廣州,跟人約好了的。她婆婆說,你結了婚照樣可以去廣州,你跟作勇一起去不是更好。方圓說,我不要。方圓說完就溜走了,我母親也不想讓她結婚,原因倒不是嫌她年齡小,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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