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孝忠滿頭大汗。
“反對!律師的所謂推理只不過是強詞奪理!”御劍強辯道。
“是啊很有點強加於人的感覺”法官也這麼說。
“呵呵呵謝謝你的精彩演出,Mr 陳。”錢孝忠大笑道:“Remember 由於剛才的刺激,我想起來了。我剛才的講話方式好象是比較容易造成誤解。法官,能不能讓我再一次作證?”錢孝忠問。
“好的,那就請你重新作證!”法官竟然允許了,這也太假了吧!哼,已經被推翻過一次的證詞,就別想再彌補啦!
“謝謝法官!那我就再次作證了。陳松梅的證詞是正確的。當然我的證詞也是。你襲擊那女士時,她首先逃往左邊。然後你狠狠的砸了她。這就是我看到的部分。接下來她使盡渾身力氣逃往右邊。你追上去後對她下了毒手。真是陳松梅看到的部分。就是說你砸了被害人兩次。怎麼樣?你想起來了吧?Mr 陳!”
“恩,這樣一來就說得通了。律師,要不要詢問?”法官問我。
“要、要的,當然要!”我馬上回答,如果說不要我就輸了。
“證人,你說我砸了被害人兩次是麼?”
“是的!我確定。”
“那麼你聽著,驗屍報告上明確寫著,被害人僅被重擊一次就立即死亡!你還想說什麼麼?錢孝忠先生!”我拿著驗屍報告問他。
“恩恩”錢孝忠什麼也沒說出來,現在可是成勝追擊的好機會。
“錢先生,你好象是完全的Perfect主義者!”
“哦,這句話我已經不用了。”錢孝忠頭略微低了些。
“法官大人,請錢先生重新作證吧!”我有點貓玩耗子的感覺。
“反對,證人的記憶已經混亂了。我在此向法庭申請十分鐘休息時間。”御劍從旁掩護錢孝忠。
“這、這個”法官有點為難,想答應又不好答應。
“反對!”我大喊:“證人之所以會記憶混亂,是因為證人一直在撒謊!現在休庭的話,我堅決反對!”
“知道了那麼證人請繼續作證。”法官終於贊同了我的反對意見。
現在,陪審團和聽審的人都站在我這邊。錢孝忠,你已經逃不掉了。
“聽到了嗎?錢先生?請您繼續作證!”法官再次催促他。
“Y、Yes恩,怎麼說呢?聽到那東西倒下的聲音,我才看了下對面的窗戶。接下來的瞬間,Miss 韓往左邊逃去。兇手,也就是你,想砸她,她躲開了你的襲擊。然後,恩她改變了方向往門口那兒逃去!你追上後砰的一聲砸中了她!”
“哦,砰的一聲呀!那麼,請律師詢問!”法官說。
“法官大人,我的肚子有點不適”錢孝忠開始裝病。
“請忍耐一下。”我搖搖頭。“馬上就會結束的。證人,剛才你所說的那東西是什麼?”我開始了詢問。
“恩?什麼?那東西那是玻璃制的落地臺燈!”錢孝忠回答。
“哦,就是倒在現場的那玩意怪不得滿地玻璃碎片。那麼,錢先生,你看到了玻璃制的落地臺燈是吧?”
“是、是的。”
“那麼請你為這部分情況發誓作證吧。”
“Sorry,Sorry,對不起!”
“那麼錢孝忠,請修改你的證詞。”法官說。
“OK,OK。我看了一眼對面的窗戶,原來是落地臺燈倒翻在地上。”錢孝忠說。
“等等,錢先生,你說看見檯燈倒翻在地,這是根本不可能的!”
“什、什麼!”錢孝忠驚訝的張大了嘴。
“請看這個!”
“那個是現場的俯檢視?”法官問我。
“完全正確請聽好。如果透過現場的窗戶看事物所的話能看見的範圍是書桌到沙發之間的那段。檯燈並不在可見範圍之內!那麼,錢先生!你對此有什麼解釋?”
“怎、怎麼會?”
“錢先生,假如你在板東飯店的話,你是不可能看到倒地以前的檯燈的!即便是檯燈倒地以後,你還是不可能看到它的。因為它已經被打得粉碎,根本就認不出那是個檯燈!那麼,你究竟是什麼時候看到那個檯燈的?那隻能是檯燈倒地的瞬間!而且能看到它的地點,只能是韓千尋法律事物所!也就是說,在兇殺的那一瞬間,你就在殺人現場!”
“嗷!嗷!嗷!”錢孝忠怪叫起來!
全場譁然!
“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