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聽人把話說完!”大嬸兒見我要走立刻叫住我。
“大嬸兒從夏梅那裡聽到了什麼?”我心想。
“案發當時”我問。
“啊,大嬸兒可不知道。因為我一直在這裡做準備。”大嬸兒說。
“準備?”我問。
“大將軍的頒獎,還有記者見面會。”大嬸兒說。
“那個迷一般的記者見面會嗎?”我心想。
“總之,案件的事我不知道。”大嬸兒有些不自然。
“是嗎”我問。
“不過。”大嬸兒說。
“?”我問。
“和往常一樣,該看見的東西,都清楚的看到了!”大嬸兒怪笑著說。
“哎?”春美驚呼。
“大嬸兒可是目擊到了哦。決定性的瞬間!”大嬸兒說。
“那個決定性的瞬間?”我忙問。
“哦,目光馬上就變了呢。你看看,和長輩說話的時候,目光要充滿敬意。”大嬸兒說。
“請您告訴我!您看到了什麼?”我問。但我立刻看到大嬸兒出現了心靈枷鎖。
“在上次的案件裡,你讓我吃了不少苦頭呢!”大嬸兒說。
“你想要什麼”我心想。
“想知道的話,就帶著禮物來見我吧!”大嬸兒說。
“她想要什麼禮物呢?看來不帶禮物來是不可能知道的了。我還是抓緊時間找禮物去吧。”我心想。
第十一小節
3月21日上午某時刻邦德酒店紫羅蘭餐廳
“還在進行案件調查吧?警察和酒店的工作人員正在來回忙碌著。”我對春美說。
“這種情況下,能開展調查嗎?”春美問。
“只能上了。”我說。
穿過紫羅蘭餐廳,我走到休息室前的走廊。一眼就看到了米粉頭夏梅。
“啊!你來了!等你好久了,成堂!”夏梅看到我主動打招呼。
“夏梅小姐”我說。
“警察先生啊!真兇出現了!”夏梅大喊。
“什什、什麼啊什麼啊?”我問。
“逮捕!審判!有罪!死刑!”夏梅對著我大叫。
“為、為什麼啊?夏梅小姐。”我問。
“這也好那也好不是有夏梅小姐在?好了好了,快給我拿出來!”夏梅對我說。
“那個,您在幹嗎?”春美問。
“照相機呀照相機!記者的生命,七萬多元的照相機啊!”夏梅對我大喊。
“照相機?”我問。
“好了,給我老實交代,犯人又回到了現場來了。自投羅網!”夏梅說。
“自投羅網嗎?麻煩了”我說。
“哈啊?”春美問。
“那個你的照相機不見了?”我問。
“可不是普通的照相機。定價十六萬的最高檔的啊!”夏梅說。
“哎?剛才不是說是七萬元嗎”春美問。
“和售貨員討價還價了5個鐘頭呢。照相機的小擦痕啦,售貨員的態度不好啦和她跑蘑菇,最後她還是讓步了。因為我哭了。”夏梅說。
“那照相機是什麼時候不見的?”春美問。
“昨晚案發之後。取證啦什麼的,當時簡直就是亂做一團的!我最高檔的搭檔就不見了!”夏梅說。
“夏梅小姐,你用那最高檔的照相機照到了什麼?”我問。
“不知道把所有看到的好東西都拍了下來。不大記得了特寫照片也不見了。”夏梅說。
“消失的照相機?和案件有什麼關係嗎?”我心想。“夏梅小姐,請你談談案發當時的情況。”我說。
“昨晚呢,頒獎儀式開始之前,在這附近逛了一圈。沒錯~王都樓被逮捕之前都在。”夏梅說。
“你在這種地方做什麼啊?”我問。
“這還用說!夏梅小姐所到之處,就會有特寫!”夏梅說。
“特寫?”我問。
“說了啦!我現在呢是無孔不入的演藝狗仔隊啦,當然要特寫了。”夏梅說。
“特寫?什麼意思?”我心想。
“好了,看各種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