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3 / 4)

小說:大唐萬戶侯 作者:打死也不說

侄,好容易尋個機會狠狠教訓李清,他舉棍又要打下,卻見李清眼光凌厲,彷彿刀子一般向自己射來,他一陣心虛,高高舉起的棍子竟打不下去。

“好了!”柳隨風手一擺,止住倉曹的行兇,這紅黑大棍是用鐵木所制,極為硬實,若不按專門的法子打,幾棍就會出人命。

“那你說,你怎麼不是行騙?”

李清卻被這多餘的一棍打出了胸中的怒火,他挺直腰板冷冷道:“所謂行騙,必言行不一,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可我辦摸彩,事前事後都講得清清楚楚,沒有絲毫隱瞞,行事也光明正大,也將馬兌給中獎之人,請問縣令大人,這哪裡又有半點行騙?這大唐律例裡又有哪一條哪一款說我是行騙?”

第十八章下 官司 (二)

柳隨塞,他突然一指孫舉人道:“可有當事人認為你隱瞞了事實,有當事人認為你欺騙了他,這難道還不夠嗎?孫舉人,他事前可給你講清楚,你可明白他所做的事的後果?”

孫舉人霍然起身,拍著椅背吼道:“大人,我不知,他只說五文錢可以買一匹馬,我便信了,給了他五文錢,卻什麼也沒有,這難道不是欺騙嗎?”他並非蠢人,這件事是他理虧在先,之所以敢告狀,就是想仗權出口惡氣,縣令應當堂拿翻打板子便是,可如今一句句問來,最後必然要問到人證,那時,豈不是便成他誣告了嗎?

“這個柳隨風,難道真不想要錢了麼?”

他衝上前一步,緊盯著柳隨風,一字一句道:“大人,年初時我雖因私事得罪過你,但此乃公堂,請你莫要以私廢公!”這是反話,若柳隨風再不動手,就休怪他以後再不給錢了。

赤裸裸地威脅激起李清的強烈反彈,柳隨風人若其名,搞不好真順了他的意,自己此番苦頭可就大了,他從地上跳起,怒極而笑道:“無恥之恥,真無恥也!縣令大人!你聽說過有五文錢買一匹馬的嗎?四百九十九人,每一個人都明白,連那中獎的小囡都知道是她的運氣好,可是一個舉人,一個堂堂的舉人,他卻不明白,這難道就是讀聖賢書之人嗎?”

“你們住口!”柳隨風一聲怒斥,兩個人在公堂上咆哮,視他的官威何在,“來人!將孫舉人趕下堂去,還有你!”他一指李清怒道:“聖賢講以德服人,以禮交往,你一個下三濫的道士,以奇巧淫技哄騙世人,卻敢口出妄言汙衊聖賢之書,其心當誅,給我拿下,重打三十大板!”

幾個衙役衝上,拿翻李清便要行刑,李清如何肯平白無故挨頓板子,他死命掙扎,大吼道:“我是有東家之人,按大唐律制,行刑處罰之前須得主人同意,大人不能打我!”

一怔,柳隨風無奈道:“也罷!收起棍子。”

他瞥了一眼李清冷笑道:“此三十棍先寄上,我並非不敢打你,而是看在張府的面上先放你一馬,但如果張員外認為你該打,本官還是要照打不誤。”

“孫舉人!”柳隨風又將孫舉人喚上前道:“此事是非曲折,本官心裡清楚,你的五文錢本官還你,但此人按大唐律制我確實不能打,暫將他收監,待他主人來時我再通知你應堂,你看可好?”

“一切聽大人安排!”

孫舉人見李清逃脫一劫,又記起那一拳之仇,胸中惡氣如何咽得下,便暗暗給倉曹使了個眼色,不是要收監嗎?買通獄卒,在獄中收拾他。

李清急道:“大人,張老爺和張夫人到新政縣拜壽去了,現不在府上,可否立刻派人去新政縣告之”

柳隨風心中突然一陣煩躁,他如此盡心對待張家,可鮮于府的壽事卻沒有他的請柬,這不是將熱臉貼在冷屁股上嗎?聽說節度使大人也來了新政縣,這樣的好機會,自己卻沒趕上,歸根倒底,還是自己素日腰板太軟了些,他的心漸漸恨了起來,這回就是要張府來領人,就是要讓他們知道父母官不是能隨意打發的。

“我是儀隴縣縣令,和新政縣無干,他們幾時回來,再幾時過堂,給我拖下去!”

他怒火中燒,又陰沉著臉對那倉曹道:“你去告訴王獄頭,不準給此人吃飯,他府上人幾時來就餓他到幾時!

這儀隴縣的牢獄建於隋,原本是蜀中關押重刑犯所在,故建在地下,全部用大青石砌成,只到入口,便覺得冷森森的寒氣逼人,也不知穿了幾道門,前方一間小室,通明,幾個面相兇橫的獄卒正聚在一起喝酒吃肉,獄頭見倉曹進來,急忙搬過一把椅子,又滿上一杯酒,笑道:“孫兄弟難得來一次,大夥兒都想得緊,就和兄弟們喝一杯,如何?”

倉曹擺擺手,一指李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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