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3 / 4)

小說:解密中國大案2006 作者:賴賴

不清楚。我是誰?我一直想知道,可是沒有人告訴我。”說完這話,李志偉很痛苦地低下了頭。

憑著多年的審判經驗,直覺告訴高潔,李志偉沒有撒謊。但“我是誰”,短短三個字,彷彿一記敲在心頭的重錘,使高潔猝不及防。

一個犯罪嫌疑人,面對法官卻大聲地反問“我是誰”。這背後必有隱情!為了進一步地核實李志偉的身世,訊問後的第三天,高潔便帶著書記員走訪了李志偉捕前居住地所在的居委會。居委會的答覆證實了李志偉所講的一切。

李志偉的“父親”叫李建業,無業,因盜竊罪現正在監獄服刑。十幾年前,他把李志偉的生母李秋月帶回家時,已經有了李志偉。因為李秋月、李建業兩個人始終沒有登記結婚,小志偉的戶口也就無法申報。不久後,李秋月、李建業二人去廣州做生意,但此後,卻只有李建業一人回到北京,有人曾問起孩子母親的事,李建業說他們倆在廣州時就已經分手了,他也不知道李秋月的下落。從此,再也沒有人見過李秋月。就這樣,李志偉被不明不白地留在了李建業父母的身邊。等到該上小學時,李志偉還沒有戶口,無法入校。按照當時的政策,孩子出生後戶籍隨母,而李志偉的生母李秋月已經下落不明有六年多。為了這事,居委會還專門出了證明,最後好說歹說才幫著把李志偉送進了附近的一所小學。

街坊中有一位姓索的老奶奶,是看著小志偉一點點長大的。她眼含淚花惋惜不已:“作孽呀!要是這孩子在正常的家庭里長大,斷不會走到今天。擱著誰,當父母都不應這樣沒良心。是他們把這個無辜的孩子給害了呀!現在他的爺爺、奶奶也去世了,等這孩子回來後可怎麼生活呢?”

如果拋開犯罪事實,李志偉固然令人同情。然而,在任何一個法治國度裡,任何一種罪行都無法因為犯法者的身世而得到赦免。

情與法,高潔始終把握得平若止水

刑罰是必須的,但刑罰不是目的。感化和挽救每一個失足的青少年從此遠離犯罪,這才是一個刑事法官的天職。2001年8月22日,二審裁定下達:駁回李志偉之上訴,維持原判。

案子審結了,但高潔的工作和生活並未恢復到先前的平靜。鑑於李志偉的特殊情況,數月後,她決定約同檢察院、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等相關部門,一起來到看守所對李志偉進行回訪幫教。如此聯絡多個相關部門,專門回訪一個少年犯,這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歷史上還是第一次。

2002年春節前的一天,當管教幹部呼點李志偉的名字時,李志偉一下子竟愣了半天。自從他進了看守所,每一個會見日,他總是一個人孤獨地待著——從來沒有人來探望過他。開始時,他對會見日感到的是悲傷,可後來就變得麻木了。

“李志偉!”當管教幹部再次呼點他的姓名時,李志偉才意識到真的是在叫自己。片刻之後,他的臉上才露出一絲的興奮,他問道:“我奶奶好嗎?”

當得知奶奶已經去世之後,李志偉的眼角立刻便流下了兩行清淚,方才的那一絲興奮也霎時蕩然無存。他小聲地囁嚅著:“奶奶死了?奶奶怎麼死了?她死了,以後我連一個親人都沒有了。”

高潔趕緊拍拍李志偉的肩膀,岔開了話題:“李志偉,你不要難過,還有大家呢。”高潔把自己帶來的一個包裹送到了李志偉的懷裡。那裡面,裝著她專門給李志偉買的書籍、挑選的衣物。作為法官,花錢為自己審判過的罪犯買衣服和生活用品,高潔也還是第一次。

那天的回訪很成功,李志偉也當眾表示一定聽管教幹部的話,認真改造自己的思想,一週之後還認真地給高潔寫了一封信,表達了自己重新做人的決心。

高姐:

您好!您不會介意我這樣稱呼您吧?因為我如果叫您法官,覺得不太合適。叫您高阿姨,您也沒那麼老,還是叫您高姐比較合適,也覺得很親切。

我非常感動,您能在百忙之中來看我。您能來看我,讓我感到您對我的關心,還有政府,也沒有把我遺忘,謝謝您!謝謝你們,謝謝所有關心我的人!您給我帶來的書籍,真是太重要了,我每天都在看,過得非常充實。這些書,讓我知道了,只有在知識和素質上提高,我自己才會有進步。每次看到書裡的那些話,就像是您在和我說話一樣。過去從來沒有人對我這麼好過,也從來沒有人這樣幫助過我。請您放心,我不會讓您失望的!

信很短,但“姐姐”這一看似平常的稱呼竟一時讓高潔感到無所適從。但法官與罪犯,這之間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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