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3 / 4)

小說:解密中國大案2006 作者:賴賴

審中,趙東明沒有否認這些犯罪事實,但他強調,這些都是農發行原副行長於大路指使或主謀的,自己系從犯。但法院經審理認為,趙東明在貪汙罪中,事先有預謀,並私刻公章偽造檔案,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在其主動交待的挪用3060萬元公款一事中,依據現有證據,也無法認定於大路共同參與。

法院認為,趙東明的行為已經構成貪汙、受賄、挪用公款罪。因其被羈押後,主動交待了公安機關尚不掌握的挪用公款的事實,對其所犯挪用公款罪應以自首論,且所挪用的款項全部退還,依法可予從輕處罰。其所犯貪汙罪、受賄罪的數額特別巨大,並且其犯罪所得至今未能追繳,本應予以從重處罰,但鑑於趙東明能夠認罪、悔罪,對其所犯貪汙罪、受賄罪亦可從輕處罰。法院一審貪汙、受賄、挪用公款罪,判處趙東明有期徒刑20年。

在此之前的2006年3月9日,中國瑞聯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王剛也接到了法院的判決,王剛因貪汙490餘萬元公款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根據法院判決書,2000年8月,王剛與汽車租賃商北京電子租賃有限公司老總趙東明預謀,偽造支付諮詢費,非法佔有本單位資金493。14萬元,趙東明將其中259萬元送給於大路,王剛則分得贓款63萬餘元。

無疑,這起重大商業賄賂案件中,蔡國安等多位企業老總透過向農發行關鍵人物行賄,實現了自己利益最大化,當然,也因此葬送了自己。

學者型高官徐放鳴

2006年11月10日,農發行窩案最終落幕的一刻,其實才是這個案件的最高潮,原財政部金融司司長徐放鳴被判刑13年,成為農發行窩案“鳴金收兵”的結尾。“老徐(徐放鳴)和韓冰(誠奧達公司的負責人)太黑了。”徐放鳴的落馬是於大路的一句抱怨抖出來的。

儘管只是被界定為農發行窩案之一,財政部金融司司長徐放鳴落馬的影響和引起的震盪,卻遠遠超乎此案,因為徐放鳴是近年來財政部涉案的最高階別官員。

徐放鳴最初被檢察機關注意的是,1997年12月,財政部批准由中國電子租賃有限公司租賃汽車給農發行,而中電租是徐放鳴點名推薦的,而且徐放鳴的關係公司為此拿走700多萬元“諮詢費”。

作為三大政策性銀行之一的農發行,其工資決定、固定資產和裝置購置等都要由商貿金融司來決定。

於大路在供述中稱:“因農發行受財政部金融司徐放鳴管轄,農發行與財政部談追加一部分汽車租賃指標,財政部內定給農發行6個億指標。徐司長問我:‘你們汽車租賃商選沒選好?如果沒選好,我可以推薦。’我認為財政部推薦的租賃商比較可靠,而且是徐司長推薦的,我們以後也方便理順關係。於是,我就按徐放鳴的推薦選中了中電租和美禾公司。”後來,由於稅收政策的變化,農發行將整筆業務交給中電租的合資子公司瑞聯公司。為解決貸款的事情,於大路再次找到徐放鳴。

業務結束後,農發行支付了2000萬元的手續費,徐放鳴的關係公司北京誠奧達商務投資諮詢有限公司拿走了700多萬元。在檢察機關供述到此處時,於大路不禁憤恨地說道:“老徐和韓冰太黑了。”

經檢察機關查證,1997年徐放鳴擔任財政部金融司領導時,曾負責審批農發行一份報批租賃業務的報告,而農發行方面的負責人正是於大路。審批時,徐放鳴首先推薦中電租承接部分租賃業務,隨後又將自己熟悉的誠奧達介紹給了中電租,作為租賃業務的中介公司。為此,徐放鳴4次收受誠奧達負責人韓冰給予其的109萬餘元人民幣。

現年47歲的徐放鳴是內蒙古赤峰人,1982年自上海財政經濟學院本科畢業後,直接分配進了財政部。從一名普通的科員,很快成為財政部綜合司工資處處長。在人才濟濟的財政部,徐放鳴表現突出。徐放鳴受到賞識主要與其所學專業有關。徐放鳴是上海財經學院“文革”後覆校初期第一批畢業生,當時全國範圍都面臨金融人才的斷檔現象,所以即使在財政部,徐放鳴這種專業金融類本科生已是相當搶手。

正是因為他工作上的突出表現,1998年中央進行機構改革,財政部機構設定作了調整,其中一項就是成立金融司。在這次改革中,徐放鳴脫穎而出,由商貿司副司長調任金融司副司長,並在2000年轉任司長,年僅42歲。

在社交場合,徐放鳴一直非常低調謹慎。作為金融系統內的一名重要官員,他很少參加公開的研討會。作為一位身居要職的官員,在領導、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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