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成就別人無法成就的大事業。百年之後,肉體消滅,他的事業,他的名字仍在,這就算是出息了吧。」
丁俊又問道:「那你出息了沒有?」
血魔沉思半天才說道:「我當年在邪道上成了大名人,雖然結局不大好,也算得上出息了。」
丁俊嘆息道:「在我看來,一個人如果能征服眼高過頂的大美女,那也可以算得上一種出息。」
血魔聽罷,笑個不停,好半天才止住笑聲說:「你果然是與眾不同呀,我沒有看錯人,不過這種出息,也實在沒有什麼好驕傲的,為正兒八經有出息的人所看不起。」
丁俊痴迷地說:「征服那個美女只怕不比攻下一座城池容易呀。不信的話,你可以試試。」
血魔嘿嘿笑兩聲,說道:「我老人家目前對美女毫無興趣,早就不是玩美女的年紀了!美女還是你自己留著吧。」
丁俊望著頂棚說:「如果能娶她當老婆,那可有得享受了。」
一想到美女的笑容跟肉體,丁俊就血流加快。
血魔笑道:「只怕不是有得享受,而是有得受了。她那樣的娘們,進了你家的門,她可能一天打你八遍呀,那樣的娘們送我都不要呀。」
丁俊說道:「如果送我的話,我一定要。只是哪裡有那樣的好事呀,要輪也輪不到我。」
血魔止住笑聲,嚴肅地說道:「美女倒是小事,你首先得先保住命呀。」
丁俊嗯了兩聲,說道:「我們校長那樣的人,怎麼看都不像一個會殺生的人。」
血魔提醒道:「他能偷來你家來搜查,就表示他什麼事都可以做得出來的。如果你不信的話,你以後一定會吃大虧的。」
丁俊說道:「這幾天去找校長,都不在,不知道是不是病了。」
血魔怪笑幾聲,說道:「如果真病死了,那可便宜了他。我可不希望他這麼快就死。他跟那三個傢伙都應該死在我的手裡,不然的話,我的大仇都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