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鵬不解的是,這個方案沒有得到批准。上面給他的解釋是,沒有掌握陸敏行賄或者受賄的直接證據,抓她師出無名。
龍曉鵬當時就指出,這個理由十分荒唐。什麼叫師出無名?抓黎兆平師出有名嗎?黎兆平會為了區區五十萬毀了自己,殺了龍曉鵬也不會相信。憑著直覺,他早已經清楚,這一定是齊天勝那些人栽贓。既然在黎兆平身上可以無中生有,為什麼就不能在他老婆身上無中生有?這種理由,根本站不住腳。除此之外,大概只有一個理由,和陸敏交往的那些高官太太們,有相當一部分,是自己這一陣營的,他們擔心陸敏一旦進去,拔出羅卜帶出泥,會有一大批官太太受到牽連,自己有可能引火燒身。
簽完這些逮捕證,龍曉鵬坐在辦公桌後抽菸。他心裡很清楚,這樣幹,是知法犯法,是極其嚴重的職務犯罪,一旦敗露,恐怕不僅僅是坐牢的問題,很可能數罪併罰,自己的後半生,極有可能在監獄中度過。問題是,他已經無路可退,不能將黎兆平受賄案坐實,自己最終肯定會成為替罪羊,那時,結局不會比現在好多少。相反,如果他採取這種破釜沉舟的極端手法,真的拿到了黎兆平受賄或者行賄的證據,自己的行為,很可能就是一個方法問題,瑕不掩瑜,有關領匯出面保自己,也就有了話說。
在龍曉鵬所籤的逮捕證中,有兩張屬於有備無患,一張是關於舒彥的,另一張是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