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元,每個月付,直到你十八歲成年為止。每月按時寄錢來,沒拖延過,後來二姐教書了,就把錢寄到二姐那裡。二姐單位和我們院子鄰居一樣,有人匯錢,總有人問來問去,二姐怕引起麻煩。他就把錢送到他老母親——你婆婆那兒,我再過江去齲你婆婆是個老實人,每次見到我總留我吃飯,說她兒子命苦,連親生女兒也不能認。他是個窮光蛋,哪個城裡姑娘肯嫁他?不得已到農村做了個上門女婿。
這麼些年母親沒見生父,透過我的婆婆,她對生父的情況應該是知道一二的,同在一個城市,卻要強行自己做得如路人一樣,我覺得母親是中了魔。
“他從不要求見你,他知道一個私生子在人們眼中是怎樣一種怪物,”母親說:“這個社會假模假樣,不讓人活也不讓人哭。”
看見我沒搭話,母親又說:“六六,你不曉得,他自己過得又窮又苦,這十八元錢不僅養活了你,在最困難的時候還幫了我們全家。”
2
那麼我的學費不也在其中?我想,但我不願再問。
母親的話沒有使我感動。他是我親生父親,他該撫養我。給我的錢,你們用了,你們也從未告訴我。這個朝夕相處的家根本就不是我的家,我根本就不是這個家裡的人,我對家裡每個人都失去了信任。
母親告訴我的有關生父的一件件事,他的農村妻子,二個兒子——我的兩個從未見過面的弟弟——我的婆婆等等。我不歡迎這些人湧入我的生活,我自己的生活已夠亂的了。
生父一直住在廠裡集體職工宿舍裡,一